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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報道:7月16日凌晨3時30分,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干道十八里店南橋西側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白色客車車頭與鏟車尾部相撞,小巴內冒出滾滾白煙。司機和一名乘客被困在車內。在一段廣為流傳的視頻中,一名路過的司機不斷提醒叉車司機把車往前開,但叉車司機只是一直打電話。
很快,白色客車冒出的濃煙變成了熊熊大火,當一位路過的好心司機幫忙滅火時,叉車司機卻還按住手機在一旁觀看。此事引發網友強烈質疑:叉車司機為何不救人?這種做法是否涉嫌故意殺人?另外,叉車可以在主干道上行駛嗎?
由于救援不及時,小巴車內張某、白某兩人死亡,兩車均受損。目前,齊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不少網友看完視頻后,都覺得司機太“冷漠”了。為什么他們會眼睜睜地看著兩個人被燒死?警方通報發出后,輿論焦點擴大到他為何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而被拘留。閱讀法律專業人士的說法。
律師表示:判定間接故意殺人,要看是否允許危害后果發生。
網友表示:他明明有充足的時間來搬車,卻只是一直打電話,站在一旁,而路人冒著生命危險去滅火。這不是間接故意殺人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規定: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營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值班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人員。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員而改變場景的,應當標明位置。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過行人應當提供協助。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基于人的智慧,還是法律規定,第一件事就是救人。除了這些緊急情況之外,當然還是盡量報警比較好。該做什么沒有問題,但有一些更緊迫的問題是,當事人可能在救人問題上處理不當。因此,因問題可能存在處理不當,司法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否則的話,一般來說,他就可以以交通事故立案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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