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訴訟費用由以下費用組成:案件受理費+其他訴訟費用+律師費
01.
案件受理費
案件受理費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起的訴訟后,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案件受理費根據財產案件和非財產案件的區別,按照不同標準收?。?/p>
1、非財產類案件的案件受理費是指
:例如,因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人身關系或者非財產關系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提起訴訟。
2、財產案件案件受理費是指
:人民法院因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產權糾紛提起訴訟時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人民法院訴訟收費標準
1、1萬元以下:50元:2、1萬元至10萬元:目標金額2.5%——200元;3、10萬元至20萬元:目標金額2%+300元;4、20萬元至50萬元:目標金額1.5%+1,300元;5、50萬-100萬:目標金額1%+3800元;6、1-200萬元:目標金額0.9%+4800元;7、2-500萬元:目標金額0.8%+6800元;8、5-1000萬元:目標金額0.7%+元;9、10-2000萬元:目標金額0.6%+元;10、2000萬元以上:目標金額x0.5%+41,800元。
以10萬元財產案件為例:按照現行人民法院訴訟收費標準,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費為2300元。
02.
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當收取審理案件和辦理其他事項實際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
1、檢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2.人民法院確定的開庭日期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工誤費。三、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費用。執行判決、裁定、調解協議實際發生的費用。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03.
律師費
律師服務收費可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如計件收費、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應急代理費等。同樣,目標金額越高,費用就越貴。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律師服務收費,保護委托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價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和《律師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和取得律師執業資格的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行為。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自愿繳納、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事務所要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以下是收集的一些服務收費數據,供參考。
按件收費參考
不涉及財產糾紛的案件: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協商收費在6000元至10萬元之間;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少于2萬元;
法律文件:將代您撰寫、修改、審核法律文件。根據工作性質、難度、所需時間等因素,每份文件費用協商在600元至2000元之間;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件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元。
認證機構:律師根據不同事項代發證書,費用面議,每案1500-3000元;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是向委托人出具的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費用根據相關事務的難度、使用目的、作品所需時間等因素協商確定,每份協商費用在1500元至元之間。
律師調查:收費根據調查事項協商確定。
民商事服務收費參考
一審階段
爭議標的的計算比例
1、爭議標的金額在10萬元以上5000元以下部分的7%
2、爭議標的額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6%
3、爭議標的額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5%
4、爭議標的額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3%
5、爭議標的額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1%
6、爭議標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0.5%
二審階段
未代理一審但代理二審的案件,按一審標準收取代理費,其他案件辦理費不變。
已代理過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費的一半收取,其他案件辦理費不變。
二審后發回重審的,代理費按二審費一半,其他案件辦理費不變。
再審階段
未代理一審、二審而僅代理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取,其他案件辦理費不變。
代理一審、二審案件的,代理費按一審、二審費用的一半收取。其他案件辦理費用不變。
仲裁案件:按民商事案件一審收費標準的1.5倍收費。
執行案件:按照民商事案件一審收費標準收費。代理訴訟、仲裁案件的,按照上述標準減半收費。
刑事案件收費參考
一審階段:
偵查階段:6萬元—元;
審查起訴階段333,606,000-30,000元;
試用階段:333,608,000-50,000元;
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協商費用在6000元至元之間。
涉及國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毒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的案件,按照上述標準的兩倍收取代理費。
因公出差異地辦案的,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等由委托人承擔。此類費用可以實際報銷,也可以協商固定金額一次性報銷。
二審階段
未代理一審但代理二審的案件,按照一審標準收取代理費,其他案件辦理費不變;
已代理過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費的一半收取,其他案件辦理費不變;
二審后發回重審的,代理費按二審費一半,其他案件辦理費不變。
再審階段
未代理一審、二審而僅代理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取,其他案件辦理費不變。
代理一審、二審案件的,代理費按一審、二審費用的一半收取。其他案件辦理費用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