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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來源:微發演講
俗話說,有人受賄,必有人行賄。人們痛恨腐敗和賄賂,懲罰也很嚴厲。那么對于行賄的人,法律有哪些規定呢?
受賄罪是什么罪?我國法律規定,賄賂是指為獲取不正當利益而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的行為。因此,行賄罪本身就是一種故意犯罪,即行賄行為的目的是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
那么,如果國家工作人員故意刁難索賄,無奈之下只能給他財物,這是否構成受賄罪呢?這取決于你是否謀取不正當利益。如果只是單純索賄,并未獲取非法利益,則不構成受賄罪。
賄賂的方式也多種多樣,包括向國家工作人員贈送貴重物品、金錢、股票等。
行賄的刑事處罰有哪些?一般情況下,行賄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并且賄賂國家工作人員三人以上,或者賄賂數額三百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受賄數額為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受賄數額在2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且行賄3人以上的,或者受賄數額在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處5年以上但不超過10年;行賄數額為2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且有行賄3人以上或者行賄數額為500萬元情形的。數額超過一萬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我國刑法對受賄罪有如此嚴格的規定,那么為什么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聽到的受賄報道比受賄還多呢?一方面,國家嚴厲打擊腐敗、賄賂符合人民群眾對公平政治生活的期盼。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國家對賄賂行為的寬大處理。
行賄人在被起訴前自愿承認受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對破案起關鍵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我國,國家對腐敗和賄賂采取零容忍態度。在偵查腐敗、賄賂犯罪時,不可避免地需要行賄人的證言。因此,行賄人基本上對偵破貪污賄賂案件有重大貢獻,或者有立功情節,或者有從輕情節等,予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賄賂與受賄就像孿生兄弟。有受賄的地方就一定有受賄的地方。俗話說,君子愛財,得之有度。官員必須管住自己的言行,保持廉潔作風。商人必須合法經營,不能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