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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個人和公司經常在網上咨詢版權侵權的補救措施。律師建議,如果您受到侵權,可以選擇以下解決方案:
無論我們在生活中還是工作中遇到什么樣的糾紛,作為律師,我建議,如果可以自行協商,盡量自行解決。您不必上法庭。無論您選擇哪種方式,都必須符合您自己的最大利益。最好的方式是,大多數客戶找律師是為了錢,而不是為了憤怒。有的客戶會說:律師,你不爭口氣,我就打官司,打到他傾家蕩產!其實,完全沒有必要因為憤怒而發泄,浪費錢財。我通常建議客戶先冷靜下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如果可能的話,我可以代表您進行調解,無論是通過談判、訴前調解還是訴訟。在仲裁中,我們追求的結果是解決爭議、解決沖突。我們不能僅僅為了憤怒而浪費精力和財力。尤其是在這起版權侵權案件中,我能夠了解被侵權方的心理,并為此花費了大量的精力。勞動成果很容易被他人“簽名”,利益被截留。嚴肅地說,被侵權人的侵權行為與“搶劫”沒有什么區別。與有形財產不同,著作權侵權人掠奪的是無形財產。但無論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都是權利人的財產,都會給權利人造成相應的財產損失。既然會有損失賠償,如果侵權發生后雙方能夠和解,不僅能讓版權人快速有效地變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還能讓侵權人避免名譽受損。可以說是兩全其美。還可以節省訴訟費。當然,并不是所有侵權方都能接受我們提出的和解方案,因為畢竟律師是來保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的。對方對對方律師有天然的不信任,這是很正常的。所以如果一方的律師無法和解的話,我們只能尋求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并主持調解。
調解是指雙方在第三方協助下協商解決爭議的過程。調解主體范圍廣泛。當事人可以選擇著作權行政管理機構、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雙方都信任的機構或者個人主持調解。他們也可以咨詢雙方律師。在調解員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作為律師,在主持此類調解時,應注意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而不應固執地堅持某種調解方案,因為除了規定的預期利益外,法律規定,還需要考慮訴訟給當事人帶來的時間和金錢成本。這些應當告知當事人,并作為當事人是否同意調解的參考因素。然后,根據各方的不同想法,我們可以幫助他們實現他們的目標。總之,所有的調解方案只要自己當事人同意,就是合適的調解方案。如果您遇到記仇型客戶,律師應提供適當的建議并告知您可能的成本和風險。如果客戶能夠接受風險提示和費用,我們可以直接選擇訴訟或仲裁。當然,調解必須以雙方自愿為原則。只要一方不愿意調解,任何機構都無權強制調解。調解的目的是促使雙方達成一致協議,但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一方當事人后悔,調解協議就失去效力。調解不是解決版權糾紛的必要程序。當事人愿意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或者調解后后悔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在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他們還會經歷訴前調解階段。他們只主持調解。主體是法院而不是其他機構。如果和解、調解都無法達成,就只能選擇仲裁或訴訟。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仲裁和訴訟的選擇是在達成協議時就確定的,并不是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可以選擇的路徑。也就是說,有些案件只有在同意仲裁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仲裁,而有的案件只有在不同意仲裁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訴訟。下面我就為讀者介紹一下仲裁。
仲裁是雙方同意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式。主持仲裁的是雙方約定的具體仲裁委員會。當事人可以根據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約定的特定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仲裁。仲裁通常僅限于合同糾紛,提交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仲裁條款。當事人之間有效的仲裁協議排除法院的管轄權。也就是說,案件一旦同意仲裁且仲裁有效,法院就沒有管轄權。此外,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是終局的。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對同一版權糾紛不再有管轄權。如果您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將不再受理案件。仲裁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仲裁協議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認為法定情況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重新簽訂仲裁協議并依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于訴訟,著作權糾紛發生后,雙方當事人不同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不同意調解協議或者調解后后悔,且雙方沒有書面仲裁協議且未達成仲裁協議的。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了仲裁條款,或者雖已作出仲裁裁決,但人民法院認為仲裁裁決存在法律不予執行情形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里說明,訴訟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最終途徑,是在想盡一切辦法無效后的補救辦法。民事訴訟既適用于侵權糾紛,也適用于合同糾紛。
除了上述四種主流解決方案外,當版權人受到他人侵權時,還可以向版權管理機構申請保護。著作權行政管理機構根據侵權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對侵權人給予行政處罰。當事人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人民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以上是筆者總結的在遇到版權侵權時可以嘗試的幾種解決方案。我還想提醒大家,如果糾紛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盡量采用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