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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丟失后,別人用貸款買了手機,注冊了公司,成為公司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因他人冒用我的身份證而負債怎么辦?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這樣的煩惱!
當王先生去銀行申請貸款時,工作人員告訴他,他名下的一家公司經營不正常,無法辦理業務。經過詢問,他得知自己莫名其妙地成為了兩家公司的股東。王老師說,他2009年就丟了身份證,顯然這是別人冒用你身份證的結果。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王老師決定寫一份舉報材料寄給工商部門。工商部門查明真相后,將對他進行筆跡鑒定。只有完成這個系列之后,他才能“脫身”。整個過程時間較長,少則3個月,多則半年。如果無法在其注冊地或營業地找到該公司,流程會更加復雜,因為該公司負債累累,想注銷也無法注銷。如果公司不能注銷,王老師將繼續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錯嗎?因為注冊公司時,憑法人或者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注冊,而公司不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注冊。這給冒充者提供了可乘之機。
我總結了如何處理此類問題。有以下幾種方法:
1、實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舉報,撰寫舉報材料,申請注銷公司登記
2.此類公司一般存在稅務問題,可考慮向國稅局報告。
3.提起訴訟
作為法人,我注重通過訴訟程序來解決這個問題。為此,我查找了先例,找到了。案號為京0101民初6080號,您可以搜索閱讀。那么我來簡單介紹一下這個案例的解決方案。
被冒充者將其他股東A、B連同其被冒充股東的目標公司C一起告上法庭。由于他沒有在股東大會上簽字,A、B雙方都承認不是被冒充者簽字的。最后,法院的判決也非常霸道。責令被立案人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到工商部門撤銷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責令甲、乙、丙三人在報紙上公開道歉,并賠償被處分人精神損失。
該案可以說是辦理此類案件的標桿。希望那些被冒充的人能夠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您的困惑和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