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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符合傷殘等級的工傷賠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4、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5、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2.工傷十級傷殘補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5、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7個月(社保繳納)
7、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1個月(社保繳納)
8、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個人工資4個月(由單位支付)
3.工傷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5、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9個月(社保繳費)
7、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2個月(社保繳納)
8、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個人工資8個月(由單位支付)
4.工傷八級傷殘補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5、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11個月(社保繳費)
7、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4個月(社保繳納)
8、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個人工資15個月(單位支付)
5、工傷七級傷殘賠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5、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13個月(社保繳費)
7、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6個月(社保繳納)
8、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個人工資25個月(單位支付)
六、工傷六級傷殘補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輔助器具的安裝:僅對截肢的情況給予補償,以假肢公司的意見為準。購買社保的,每四年到社保局申請補發。未購買社保的一次性補發至70歲(社保繳納)
5、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6、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7.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勞動關系終止前(由用人單位支付)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16個月(社保繳納)
9、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8個月(社保繳納)
10、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個人工資40個月(單位支付)
7.工傷五級傷殘補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輔助器具的安裝:僅對截肢的情況給予補償,以假肢公司的意見為準。購買社保的人員每四年向社保局申請補發。未購買社保的一次性補發至70歲(社保繳納)
5、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6、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7、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勞動關系終止前(由用人單位支付)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18個月(社保繳費)
9、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10個月(社保繳納)
10、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個人工資50個月(單位支付)
八、工傷四級傷殘補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輔助器具的安裝:僅對截肢的情況給予補償,以假肢公司的意見為準。購買社保的人員每四年向社保局申請補發。未購買社保的一次性補發至70歲(社保繳納)
5、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6、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7.長期護理費用:只有在確定患者需要護理時才能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按照當地職工10年平均月工資計算。(社保繳費)
8、傷殘津貼:個人工資75%(社保按月繳納)
如果單位不購買社保,則一次性繳納10年社保。
9、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21個月(社保繳費)
10、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12個月(社保繳納)
9.工傷三級傷殘補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輔助器具的安裝:僅對截肢的情況給予補償,以假肢公司的意見為準。購買社保的人員每四年向社保局申請補發。未購買社保的一次性補發至70歲(社保繳納)
5、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6、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7.長期護理費用:只有在確定患者需要護理時才能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按照當地職工10年平均月工資計算。(社保繳費)
8、傷殘津貼:個人工資80%(社保按月繳納)
如果單位不購買社保,則一次性繳納10年社保。
9、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23個月(社保繳費)
10、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13個月(社保繳納)
10.工傷二級傷殘補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輔助器具的安裝:僅對截肢的情況給予補償,以假肢公司的意見為準。購買社保的人員每四年向社保局申請補發。未購買社保的一次性補發至70歲(社保繳納)
5、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6、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7.長期護理費用:只有在確定患者需要護理時才能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按照當地職工10年平均月工資計算。(社保繳費)
8、傷殘津貼:個人工資85%(社保按月繳納)
如果單位不購買社保,則一次性繳納10年社保。
9、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25個月(社保繳費)
10、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14個月(社保繳納)
11.工傷一級傷殘補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用人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貼:住院天數50元/天
3、交通費:300-1000元(社保繳納)
4、輔助器具的安裝:僅對截肢的情況給予補償,以假肢公司的意見為準。購買社保的人員每四年向社保局申請補發。未購買社保的一次性補發至70歲(社保繳納)
5、停職工資:個人工資停職期限(由勞動局確定)(由單位支付)
6、護理費:住院天數50-100元/天(單位支付)
7.長期護理費用:只有在確定患者需要護理時才能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按照當地職工10年平均月工資計算。(社保繳費)
8、傷殘津貼:個人工資90%(社保按月繳納)
如果單位不購買社保,則一次性繳納10年社保。
9、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27個月(社保繳費)
10、一次性醫療補助:個人工資15個月(社保繳納)
12、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1、喪葬費用:協調地上職工月平均工資(4640元/月)6=元
2、一次性工傷補貼:元(標準,每年變動)
3.供養親屬撫恤金:
如果配偶喪失工作能力,將按照死者工資的40%進行補償,共10年;
死者工資的30%用于撫養子女直至18歲;
如果父親超過60歲,母親超過55歲,子女未滿65歲,養老金領取期限為10年;母親超過65歲,養老金領取期限為5年。
【使用說明書】
1、“我的工資”是指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指的是實際工資,而不是基本工資或最低工資。
2、單位未為其職工辦理社保的,上述補償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的工資標準低于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個人工資”的概念及構成
1、工資包括什么?計算工傷賠償時,應當以工資為標準。是應得工資還是實際工資?稅前還是稅后?包括加班費、獎金、社保費嗎?季度獎金和年終獎金屬于工資的一部分嗎?哪些收入不屬于工資?
計算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工資的依據應該是“工資工資”,而不是“實際工資”。
職工月工資與實際工資的主要區別在于各項扣除和費用。應得工資:指扣除社保、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前的全部應付工資總額;實際工資:指實際收到的工資,即扣除稅費、社保費、公積金等費用后的工資。由于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稅金等扣除項目均屬于個人勞動收入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僅承擔代扣代繳義務。因此,扣除的部分實際上是勞動者的工資,這部分應該計入工資性收入。計算工傷賠償和經濟補償時,應當采用稅前未扣除社會保險等費用的“應得工資”。作為計算的基礎。
2、工傷賠償和經濟補償工資的計算基數一般包括:各種形式的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技能工資等)、獎金、津貼、補貼、特殊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并支付工資。勞動報酬等工資性收入;但不包括用人單位按規定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勞動保護費,以及按照規定標準發放的獨生子女補助費、家庭補助費等。規劃獎勵、喪葬費、撫恤金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福利費和非勞動報酬收入。
3、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供勞動、履行職責過程中提出的必要費用進行補貼的,該補貼是否屬于工資的一部分?對此應區別對待:(1)用人單位支付的補貼,如果是按照職工的實際支出定期報銷、定期發放的,則屬于用人單位的公務支出,不能納入工資范圍。職工工資:(二)用人單位定期支付的補貼,與職工是否有該項支出或者支出金額沒有必然關系的,視為工資補貼。由雇主轉給雇員。補貼應計入工資計算。(摘自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新編勞動爭議審判實務》)
4、工傷賠償和經濟補償工資不包括下列兩項:(一)支付期限在一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金、半年獎金、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等-年底雙薪,以及按季度、半年、年度結算等的業務提成;(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未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摘自《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