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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接到電話咨詢,關于離婚贍養費的問題。基本案例如下:女方與男方協議離婚,《離婚協議》。只是約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男方應支付贍養費,但具體贍養費金額并不清楚。付款時間沒有約定。還約定,如果女方沒有經濟實力,無力撫養孩子,則由男方撫養孩子,男方不要求女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其他協議中沒有具體約定。既然離婚后三年男方沒有定期支付子女撫養費,沒有履行子女撫養義務,那么女方現在該怎么辦呢?
法曲曲君的建議
1.談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7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本案中,女方與男方協議離婚,但離婚協議中并沒有明確規定贍養費的數額以及支付贍養費的具體時間。如果雙方有異議,可以根據當地實際生活水平重新協商贍養費。
2、訴訟處理
(一)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是否由父母一方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仍然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2)判斷
雙方協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向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支付贍養費。
一、贍養費的范圍
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
二、贍養費的數額和標準
數額和標準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對于有固定收入的人,子女撫養費一般可以按父母月總收入的20%至30%支付。子女撫養費由兩個以上子女承擔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則可以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特殊情況下,上述比例可適當增加或減少。
3.子女撫養費支付方式
子女撫養費應當定期支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產抵扣子女撫養費。
4.增加贍養費的原因
原子女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子女有權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或孩子生病、上學等實際需要超出了原定金額;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
執行情況
法院判決后,男方仍不愿支付贍養費的,女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6條、第252條的規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產生的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三、總結
在這種情況下,女方和男方同意離婚。離婚后,孩子由女方撫養。該男子是國家公務員,有經濟實力,但不支付子女撫養費。如果女方與男方協商無法達成協議,女方可以向男方所在地法院起訴男方,要求男方根據女方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一次性補足贍養費。離婚。同時,她可以要求男方每月定期向女方支付子女撫養費。以前的贍養費。法院會根據女方的申請以及女方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孩子的實際需要、男方的經濟實力等綜合因素,確定男方每月應支付的贍養費數額。如果男方經濟實力較好,女方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一次贍養費。以性方式向婦女支付所有子女撫養費,直至孩子成年。
另外,如果孩子成年后需要繼續讀書、接受教育,女方可以繼續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直至孩子能夠獨立生活為止;結婚不容易,離婚也不是負擔。如果他們注定要分開,那么你也必須履行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