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銷售合同案件是法院較常見的案件類型之一。主要矛盾是雙方缺乏正確、良好的溝通方式造成的。近日,烈山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當事人表示感謝。他多次稱贊法官。
原告系淮北市一家貿易公司,與被告馬某長期合作,經常有業務往來。2020年7月,被告馬某從原告淮北市一家貿易公司拉取石料,并完成運輸。后,原告淮北市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告馬某某和解、和解。被告馬某某欠原告淮北市某某貿易有限公司石材款共計.52元。原告淮北市某貿易公司多次催促付款,但被告馬某某不斷推諉,多次催促未果。上述款項尚未支付。原告淮北市某貿易公司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后,主審法官積極組織當事人調解。他們首先通過電話進行溝通協商,找出雙方糾紛的焦點。被告馬某承認支付差額的事實和數額,并表示希望給予一定數額的賠償。是時候補充資金了。在發現調解機會的同時,主審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前往法院進一步調解。從法律和情感角度,他建議雙方換位思考。在主審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與被告最終就付款事宜達成調解協議。這場糾紛得到了解決。
作為常見的經濟社會矛盾之一,買賣合同案件通過調解解決,既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降低了訴訟成本,化解了原被告之間的矛盾,真正為當事人帶來了利益。此案告一段落,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下一步,烈山法院將繼續發揮積極司法作用,圍繞“司法為民、公平正義”主線,充分運用調解與判決相結合等方式,真正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正義的溫暖。(文/費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