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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離婚率的上升,二婚的數量也逐漸增加。那么離婚后辦理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呢?我們來看看二婚領取結婚證的流程。
無論是第一次婚姻還是第二次婚姻,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如果兩個人相愛,組建家庭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那么離婚后辦理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呢?第二次婚姻領取結婚證的程序是什么?看一看!
1、離婚后申領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證
辦理婚姻登記時,當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必須是原件。如果身份證丟失或過期,可以攜帶臨時身份證。除原件外,還必須攜帶復印件。
2、戶口本
離婚后辦理結婚登記時,還需攜帶當事人的有效戶口簿。戶口本必須是原件,不得復印。您只需攜帶戶口簿那一頁即可,無需攜帶全家人的戶口簿。
3.報名照片
辦理結婚登記時,還需攜帶結婚登記照片。新婚夫婦可以提前去照相館拍攝證件照。如果沒有時間提前拍照,民政局也可以現場拍照。照片大了兩英寸,所以需要3張。
4.離婚證明
離婚人士申領結婚證時需攜帶離婚證。收到離婚證后,將收回離婚證。如果雙方不是協議離婚,而是通過訴訟離婚,則需要有法律約束力的離婚令。
2.第二次婚姻領取結婚證的流程
1.預約登記
第二次婚姻領取結婚證的程序與第一次婚姻相同。雙方需到居住地領取結婚證。確認民政局領取證明后,您可以在官網或公眾號進行預約,按照預約時間到民政局領取證明。
2.提交申請
到達民政局后,工作人員會詢問兩人是否自愿結婚,還會詢問身體健康狀況、血緣關系等問題。如果滿足獲取證書的要求,新人需要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宣誓并簽名
填寫完申報表后,夫妻雙方必須提交婚姻登記申請。工作人員將對新人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后,將監督新人宣讀聲明內容并宣誓,最后簽署申請人姓名。
4.領取結婚證
一切手續辦理完畢后,民政局將為這對夫婦頒發結婚證,兩人正式結為夫妻。如果兩人提交的文件有問題,民政局會向夫妻倆解釋原因,并且不會頒發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