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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進入一個新的部分,主觀責任層面。主觀要件主要有兩個,一是故意,二是過失。除了故意和過失之外,還存在事實誤解。
首先,我們要了解犯罪意圖。犯罪故意最重要的一點是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只有主觀認識與實際發生的情況相符,才能說具有完全的犯罪故意。說白了,就是明知故犯、故意犯罪。
故意的理論分類:
理論分類主要有兩種,一種稱為廣義意向性,另一種稱為選擇性意向性。
一般故意:是指行為人對結果的發生只有一般認識,而沒有明確認識。說白了,誰會死,也不知道會死多少。諸如在自來水中投毒和向人群投擲炸彈等犯罪行為。
案例一:
《電話亭投毒案》。20世紀80年代、90年代,那時候電話很少,手機就更少了。一家電子廠外面有一個公用電話大廳。電子廠里有很多女工。周六,他們會排隊打電話。小芳里面的女工和男友分手了,男友狗蛋想要毒害小芳。他知道小芳有每周六早上八點鐘到這個電話房給老家打電話的習慣,狗蛋想殺了她。七點鐘,他在電話房里放了一杯密封的奶茶。這奶茶是小芳最喜歡的,他希望小芳喝了這奶茶就被毒死。沒想到,當天另一位女工二丫來得比較早,7點30分就打來電話。結果二丫看到這奶茶也是她最愛吃的,便毒死了二丫。問題是狗蛋毒死了二丫。他是故意的還是疏忽的?
狗蛋肯定是故意的,從一般意義上來說,也就是說,他在公用電話大廳地圖上下了毒。他雖然很想殺小芳,但他也意識到自己可能會殺掉其他人,而且他對殺人沒有興趣。其他人都有一個大概的了解,而且他也意識到自己會具體殺掉其他人,但他不太確定到底是誰。這也是大意,仍需以故意殺人罪定罪。
意向選擇一個:是指行動者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某種結果,并且不確定該結果會發生在誰身上。說白了,死的人是確定的,但具體死的人卻不確定。例如,兩名警察正在追捕一名罪犯,而罪犯的槍里只有一顆子彈。罪犯意識到,如果他轉身射擊一個人,他只能擊倒一個人,但不可能同時擊中兩個人。
案例2:
狗蛋和狗生都來到了小芳家,想要追求小芳。小芳覺得這兩個人不夠好,想毒死其中一個。小芳說你先坐下,我去給你倒杯水。小芳端了兩杯水,放在廚房的盤子里。其中一只眼鏡里有赫定紅。她把盤子放在桌子上,說你們兩個沒有什么區別,狗蛋卻剛拿到。這杯紅鶴頂的杯子,喝了會殺人。現在請教小芳如何處理?
首先,小芳是故意的。她的意念叫做擇一意念,也就是說,她意識到兩個物體中,其中一個肯定會死,但到底哪個會死,卻并不清楚。這時,狗蛋死了。狗蛋應該被指控故意殺人罪,但狗勝卻并非無辜。他應該被指控犯有故意殺人未遂罪。總體來說,小芳的行為同時觸動了兩項罪名。預計他會選擇其中之一,并被判故意殺人罪。
這兩種情況的主要區別在于,一般意向中死亡的人是不確定的,可大可小,多可少,但意向選擇中死亡的人是非常確定的,即選擇一個兩者之一,但哪一個是具體的?也不確定。
罪過形式的區分:
罪有六種形式,我們將它們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是兩種意向性,稱為直接意向性和間接意向性。第二種叫疏忽,又叫疏忽和過度自信。第三類稱為無過錯事件,又稱事故和不可抗力。
直接故意VS間接故意:
直接意向性:知道+希望(敵意)
間接意向性:知曉+冷漠(冷漠)
這兩種認識是有區別的。間接意圖中的知曉意味著知道它可能發生,而不知道它必然發生。如果這意味著知道它肯定會發生,那就不是自由放任。
案例一:
狗蛋想射殺小芳。當他準備對小芳開槍時,看到小芳和二丫握手。他心想,如果我開槍的話,可能會殺掉旁邊的二丫,但我并沒有那么在意,我盡力瞄準小芳,但是一槍打偏,把旁邊的二丫打死了。
我們認為狗蛋對小芳企圖故意殺人,但這對爾雅來說不是過錯,仍然是故意的。不過,我們把這種意圖稱為間接意圖,即他對爾雅的死無動于衷,無動于衷意味著無所謂。因此,對于二丫來說,判他故意殺人罪就已經完成了,他想象著可以選擇其中之一,然后判他故意殺人罪。
案例2:
狗蛋有一個蘋果園。為了防止野豬吃掉它,他私自在花園周圍修建了電網。他還想到,村里的孩子可能會來偷東西,可能會被電死。他心碎了。不管怎樣,都沒關系。果然,來了一個孩子,孩子觸電了。狗蛋怎么處理?
我們認為,狗蛋對于孩子的死亡是充分知情的,并且有放任態度,因此應當是間接故意和一般故意,并且完成了故意殺人罪。
情況三:
《三體》有一段葉文杰在山頂放繩子的路段。繩子上爬著兩個人,一個是她的丈夫,一個是政委。她現在想要殺掉政委,因為政委知道她的一些事情。她想把繩子解開,但她又想到,如果我把繩子解開,我丈夫就會死,于是她懷著矛盾的心情解開了繩子,結果兩個人都死了。對于政委之死是直接故意的,她沒有意見。問題是,她對丈夫的去世有何反應?
很多人說是間接故意,但間接故意是一種放任的態度。沒關系。它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這需要兩種可能性。但葉文潔知道自己的丈夫肯定會死,所以她并不關心丈夫的死。放手其實就是希望。因此,丈夫的死仍然是直接故意的。
間接故意VS過于自信的過失
過度自信的錯誤:預見到可能發生+不希望發生(蔑視)
間接意向性:知曉+冷漠(冷漠)
兩人的相似之處在于,他們都預見到了這個結果可能會發生。不同的是,對于這個結果發生的態度在意志因素上是不同的。間接的、刻意的對待結果的態度就是自由放任,就是為所欲為。但過度自信和錯誤的態度是他不希望結果發生,而結果卻違背他的意愿發生。
情況四:
丈夫想殺了妻子,于是在家做了毒飯。煮好后,他就出去了。他想等妻子下班回家吃飯了再殺她。同時,他又擔心孩子們放學回家會吃掉它。于是,他趕緊去學校接孩子。然而,當他去學校時,卻發現妻子已經提前去接孩子了。他急忙趕回家,看到妻子和孩子都被毒死了。他一定是直接故意殺死了他的妻子,但他一定不是直接故意殺死了他的孩子。這是間接故意嗎?
我們認為不是。他對孩子的死的過錯被稱為過度自信。就是他已經預見到了這種有害結果可能會發生,并且相信自己能夠避免,但是卻因為過于自信而發生了。這就是所謂的過度自信的錯誤。判死刑。
案例五:
汽車修理工A對同事B惡作劇,A將高壓氣泵放入同事B的肛門內充氣,導致B的肝臟和腸道被切斷,內臟嚴重受損。A傷害B之后,其心態是怎樣的?
當高壓氣泵插入肛門充氣時,正常人受到傷害是可以預見的。A對待傷病的態度是,嘗試一下也沒關系。他不希望這樣的結果發生,所以應該是間接的、有意的。
案例六:
在北京的一條胡同里發生過一個案例。有一年夏天,一輛大卡車開進巷子,看見一個人睡在巷子里的墊子上。巷子比較窄,大卡車必須進去,他原本想下車。他要求人們讓路,但他因為社交恐懼癥沒有下車。當他看到別人都豎著睡而不是橫著睡時,他認為自己的車底盤很高,輪胎之間的距離也很寬。他只需要調整一下就可以了。保持這個距離,輕輕地從他身邊駛過即可。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向前行駛,一開始并沒有什么問題。但當他準備開過去的時候,尾部傳來的氣味讓那人翻了個身,翻身的時候直接被后輪胎壓死了。請問這位司機他的成分是什么?
卡車司機已經預見到了死亡的結果,他的態度是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不是放任的心態。應該是過度自信的過錯,被判過失致死罪。
疏忽大意的過失VS過于自信的過失
疏忽過錯:應該預見+未能預見(疏忽)
過度自信的錯誤:預見到可能發生+不想發生(蔑視)
過失過失是指應當預見到損害后果,由于過失未能預見后果而導致后果發生。過失是應該預見而未能預見到的錯誤,而過度自信是本來可以預見卻輕信避免的錯誤,所以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在于是否預見到。
案例7:
手術結束后,醫生忘記取出紗布。結果,病人被感染并受重傷。請問醫生如何處理?
醫生的重傷絕對不是故意的,一定是疏忽造成的。醫生肯定沒有預見到因為紗布沒有取下而導致感染造成的嚴重傷害,所以疏忽了。
案例八:駕駛賭車
有時我經常在網上看到兩個人開著一輛賭車。一名司機拒絕給另一名司機讓路,并互相遠離。如果最后一方翻車死亡,詢問另一方司機對于自己死亡的結果有何感想。
一般來說,我們認為這是過度自信的錯誤。首先,他們預見到可能會發生一些事情,但他們不希望或不允許這種結果發生。其實就是因為有才華的人膽大、自信,所以這是過度自信的毛病。
疏忽大意過失VS意外事件
過失:應當預見+未能預見(疏忽)
不可預見的事件:不可預見+不可預見
兩人的相似之處在于,他們都沒有預見到結果。兩者的區別在于,過失應當是預見到的,而沒有預見到,也就是說存在預見到的可能性。意外事件是無法預見的,也就是說,沒有遇到的可能。
案例9:
例如,有一位司機將車停在自家門前。他家門前有一條小巷,人來人往。結果他倒車的時候沒仔細看,結果后面的一個行人被壓死了。請問司機怎么辦?
司機應該預見到后面有人,但他沒有這樣做,所以他疏忽了。
案例十:
比如,這位司機倒車時回頭一看,發現身后沒有人。他還按了喇叭。倒車時請小心。倒車時請小心。結果摔倒的時候,兩個小男孩突然跑到車后蹲在地上捉迷藏。結果,他們被壓死了。請問司機怎么辦?
孩子突然跑到車后面。司機無法預見,所以這應該是一場事故。
過于自信過失VS不可抗力
過度自信錯誤:預見到它可能發生+不希望發生(蔑視)
不可抗力:可預見+不可避免
兩者的相似之處在于,可以預見未來可能出現的結果。不同的是,過度自信是錯誤地相信結果是可以避免的,并且有可能不會發生。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的,也不存在不發生的可能性。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一輛公交車司機在山路上行駛時,突然剎車失靈,公交車翻車,造成多名乘客死亡。這種行為被視為不可抗力,而不是過度自信的過錯。
既然我們已經講完了罪的所有形式,我想大家都明白了兩者之間的共同點和不同點,所以我們在應用它們的時候就可以分兩步走。
第一步是確定是否認識到有害后果將會發生。如果是這樣,請繼續第二步。
第二步是看看你是否希望結果發生以及你的態度是什么。第一個希望是直接有意的,第二個是放任和間接有意的。第三是如果你不希望它發生。然后看看有沒有回避的可能。如果本來可以避免,但未能避免,就會被視為過度自信。如果確實無法避免,則視為不可抗力。
如果第一步的結果未識別,請繼續執行第二步。
第二步是看看是否存在被認識到的可能性。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的,視為過失。如果不能預見,則視為事故。
文/來源:法界小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