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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根據婚姻無效的原因不同,需要準備的材料也不同。
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是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婚姻有重婚行為的證據等。
以存在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應當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能夠證明雙方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丈夫和妻子。
《民法典》第1051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重婚;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無效婚姻的申請人有哪些?
無效婚姻的申請人包括婚姻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
利益相關者包括:
以重婚為由,當事人是近親屬、基層組織的;
以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為由,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的近親屬的;
以存在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法解釋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號第九條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的規定,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
其中,利益相關者包括:
以重婚為由,當事人是近親屬、基層組織的;
以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為由,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的近親屬的;
以存在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3、無效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無效婚姻自結婚之日起即無效,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在法律上從未被承認為夫妻,也不享有夫妻的權利。
無夫妻義務:
1、雙方沒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2、沒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3、不會發生婚姻關系。
《民法典》第1051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重婚;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民法典》第1054條
無效或宣告無效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作出判決。重婚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宣告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在上面的文章中,我們已經回答了申請撤銷婚姻需要準備哪些材料的問題。相信大家對此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本文沒有完全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