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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高可以還價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高可以還價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可以的,律師在開始之前會跟當事人協商收費情況。
目前律師費的收費方法,主要有三種:
計件收費。如簡單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金額比例收費。
按工作小時計時收費。
具體收費辦法及數額,由雙方在《聘請律師合同》中約定。
您應當提供的情況和證據
您在聘請律師時,應當向律師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聘請律師的要求,并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
委托事項的概況及產生過程。
委托事項所涉及的爭議。
法律分析:律師費用可以在一定范圍內談判,但也必須遵循相關法律規定。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律師費用應當根據案件的性質、難易程度、訴訟階段等因素綜合確定,但不得高于相關規定的標準。
雙方可在此基礎上進行合理的談判,但最終律師費用必須公正合理。此外,律師代理合同中應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費用結算方式等事項。
在刑事案件中,律師費的具體金額通常是根據律師的經驗、專業能力、案件的復雜程度以及所需投入的時間和資源等因素來確定的。因此,律師費一般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和商議的。
在一些情況下,律師可能會考慮對律師費進行講價或提供一些優惠。例如,如果案件比較簡單或涉及的工作量較少,律師可能會愿意降低費用。此外,如果你是律師的老客戶或有其他特殊情況,也可能會有一定的優惠。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律師費的講價并不是絕對的,因為律師需要考慮到自身的專業價值和勞動成本。最終的律師費還是需要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確定。
如果你有需要咨詢刑事案件律師費的問題,建議直接與律師進行溝通和協商,以了解具體情況并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一、不將卷宗交給犯罪嫌疑人家屬查閱、復制,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應公開的信息。
二、不向當事人書信、物品,不遞香煙。
三、謹慎傳達信息,不為當事人傳遞案件線索,特別是檢舉揭發犯罪的立功線索。
四、不能讓犯罪嫌疑人用自己的手機打電話。
五、不能與當事人串供、毀滅、偽造、轉移證據;共同犯罪中,不能直接告訴當事人其他被告人是怎么說的。
一忌:大話滿口 酒氣熏天 律師不是酒囊飯袋,也不能做“牛皮將”。大話說過了頭,自己都不信,讓當事人信也難。
二忌:吞云吐霧 慢不經心 二郎腿、轉椅、茶水、香煙... ...很容易使人們聯想“機關”,習慣成自然的“辦公”作風,已與律師服務性質格格不入,對待“來客”的態度應當盡快改、盡早變。
三忌:以貌取人 見錢眼開 大案、要案、經濟案雖是“搶手貨”,但業務水平是在各類案件中磨練提高的。評價敬業精神好壞,當事人是最有發言權的。
四忌:拋開法律 任人擺布 律師服務必須靠住法律這個“邊”。因此,依法辦案、獨立思考就顯得尤為重要!
五忌:只拉關系 不抓業務 正常的業務關系不能缺少,而正常的業務不能以不正常的人際關系來代替。整天“你好我也好、哥大兄弟小”跑來跑去,會一事無成的。其實,很多情況下,你的“關系”看得重的是你的“付出”,而絕對不是你這個“人緣”,用“付出”換來的“人緣”是高價的,有時甚至是特價的。
六忌:巧立名目 超收費用 收費合情、合理、合法。要記住,不該掙的錢本來就不屬于你,小的“不當得利”往往會帶來大的麻煩。費用收的恰當,日子過的坦然;費用收的超標,“錢”就花的“大方”,損失的除了當事人,還難免搭上一個律師人生!
七忌:手續不全 案卷不整 天天辦案無案卷,經常代理缺手續。所謂的“空手道”律師工作法,不但看上去不雅、工作起來不便,還容易使一些別有用心的當事人鉆空子。因此,改變工作方式還是從改變工作作風、工作習慣開始!
八忌:沉默寡言 不爭不辯 。自己明白了,就誤以為對方(或當事人或法院)也明白了,這是不對的。律師,不僅要具備一個律師的“腦袋”,還必須有一張律師的“嘴”。不聲不響,不會引起對方同情與好感,能言善辯方能贏得對方尊重與敬佩!
九忌:巴結官員 抵毀同行 官員的權勢往往在關鍵時刻派上大用場,適宜的利用未嘗不可。但過度的、刻意的、不擇手段的“巴結”,陪上不自然的笑臉,說著違心的言詞;而視同行為“天敵”,不分場合百般抵毀。
十忌:信心不足 缺乏斗志 案件來源于社會生活,類型五花八門。操作中靠單槍疲馬、孤軍奮戰,一旦遇到困難,銳氣大傷,精神受措,對自己的戰斗力產生質疑。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高可以還價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高可以還價嗎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