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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有了法律規則,我們的衣食住行就可以更好地保護我們各自的權益不受侵犯。我們的生活離不開法律。因此,我們應該提高對法律知識的認識和理解,避免遭遇法律的侵害。問題是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許您現在面臨著申請專利后是否可以主動撤回的問題。希望本文的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1、專利申請后是否可以主動撤回
申請專利后,可以自愿撤回專利,但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經相關審查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批準,頒發專利證書。同時產生專利權。并且申請人可以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35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隨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請求實質審查的,申請視為撤回。
2、申請的專利權是否永久
申請的專利權不是永久性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之日起計算。并且前述期限屆滿后,不能申請繼續授權,即期滿后,專利權必須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42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權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四年后、自實質審查請求日起三年后授予的,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以下決定:發明專利授權過程無理拖延。除申請人造成的不合理延誤外,在專利權期限內給予補償。
為補償新藥審評審批所占用的時間,對已在我國批準上市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將給予審批期間的補償。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獲得專利權。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后的總有效專利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3、發明專利申請權是否可以轉讓
發明專利申請權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時,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并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法》第10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是可以轉讓的。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時,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并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通過本文的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所面臨的專利申請后是否可以主動撤回的問題。平時我們可以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當我們遇到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所學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法律問題,請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