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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樹波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學生上大學的時候,戶口就會遷出原籍地。以北京為例,非北京戶口的大學生考入北京學校后,戶口將遷入學校集體戶,畢業后再遷回原籍地。這樣的大學生從原戶口搬到學校所在地,如果在校期間遇到農村老家拆遷,是否屬于拆遷?能拿到拆遷補償嗎?讓我們跟隨小編來了解更多吧。
對于農業戶口的大中專學生來說,戶籍遷移并不意味著脫離原集體經濟組織。之所以將戶籍遷出原村集體組織,是基于學校登記管理規定的需要。在校就讀的大中專學生雖然離開了原戶籍所在地的村集體,但離開戶口所在地的村集體并不是為了找工作,而是為了在校學習。
他們在學校的生活費、學費等費用基本靠父母或農村其他家庭成員承擔。如果原農業戶口的大學生被排除在征地補償分配權之外,一方面會增加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的負擔,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農民工的改善。國民素質與鄉村發展。因此,大中專學生在學習期間仍應被視為原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內容。
如果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召開村民會議等民主自治方式進行投票,排除大學生享有土地補償費分配權,雖然符合村民自治原則,但投票內容不能得到支持因為它違反了法律的規定。
綜上,遷出本村農業戶口的大中專學生應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權利,可以參與征地補償費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