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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家庭糾紛開庭后再判決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家庭糾紛開庭后再判決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杭州許某如果當晚殺死老婆后,馬上報警,說是吵架誤殺,結果可能會與普通謀殺案一樣進行審查處理。但在審查中也會查出,他不是誤殺,而是有意謀殺。因他殺妻,當時,沒有吵架,因家中有小女兒可以作證,他女兒沒聽到吵架聲。這就是最有力的證據。不吵架,半夜把人殺死,就是有預謀的謀殺。她的死是你在她熟睡時執行的,還是叫謀殺,他的形為不夠成誤殺罪,而是謀殺罪成立。判刑與碎尸案刑法,也沒多大區別,只不過少了碎尸這一罪狀,也是只死不活之罪。
所有這些都是假設。這個許某從預謀殺妻起,就沒準備坐牢,他只想活著得到他家的一切產財。只望謊報她被人拐走,而找不到尸體成懸案,而達到他的目的。
他碎尸也可能看了國際偵探李昌鈺破的一個案子的手法,照做的,殺人碎尸。成無頭案,他為殺妻,絕對在網上也查過,怎樣做,才能成無頭案。他是深思熟慮后,才開始行動殺妻的。因現在還沒找到頭骨和大的尸骨,只找到來女士的軟組織等疑物,這就是他深謀的證據,他的做法,可在中國解放以來,算最毒的一個殺人犯,應嚴懲,以絕后患。
杭州許某某如果一開始報警說是吵架導致誤殺會怎樣?
這個暑假,有兩件事兩個人讓人害怕。一個是爬山的張東升,一個是報案的許某某。
張東升帶著岳父母去爬山,一下子把二老推下山崖,隨后更是耍詭計殺了自己的妻子。這樣暗黑的的故事,在擅長寫鬼故事的紫金陳那里不算什么。可是放在現實中,許某某極其類似張東升的行為,還是讓人嚇出了一陣冷汗。
不少女同胞表示,再也不敢和丈夫吵架了;
不少女同胞表示,立馬和家暴的丈夫離婚。
什么都不如活著好。
試想一下,如果許某某一開始不是毀尸滅跡,而是立即報警聲稱只是吵架過程中誤殺,會發生什么事情?
作為犯罪者,一定會最大限度擺脫罪行,最大限度擴大自己利益。對于許某某來說,殺妻之后有兩件事值得注意,如何不坐牢不判死刑,如何繼承妻子的遺產。
謝邀
觀點
誤殺和有預謀的殺人不一樣的,在法律上這兩種定罪也是完全不同的。
分析
隨如果是誤殺,我覺得沖動性殺人的可能性會大些,有的時候因為一句話或者是發生矛盾后失手,一不小心的殺了人,這個時候是因為一時的沖動而造成了自己本來不愿意的結果,這就是主觀意愿其實不愿意看到的結果,這是不一樣的判決。如果主動及時的自首報警會得到寬大處理,社會輿論也是不一樣哦。
如果是有預謀有策劃,有準備的殺人案件,這是極其惡劣的,而且在法律上的定義也是比較嚴格嚴肅的,本來主觀是愿意或者是故意的要奪取他人性命,所以在法律和道德的雙重作用下這是非常嚴重的事件。審判的結果也會非常的重。
我想說
如果是自己不愿意看到的結果,自己有可以主動承擔交代,法律還是可以酌情考慮的,如果是有意而為之,法律絕對不會放過你的。
這個分2種情況,對應的懲罰是不同的。
第1種情況:
夫妻兩人在爭執過程中有肢體沖突,許某情緒激動下蒙住被子,讓妻子窒息而亡。
如果是這種情況,也不能算誤殺,應該判為過失殺人。許某明知蒙住被子會讓人無法呼吸,而故意為之,雖在情急之下發生,但已構成死亡,就應該算作過失殺人。
過失已釀成,許某清醒后,如果主動報警,可視為投案自首。這個從量刑情節上,可以適當減輕。
在沒有預謀,疏忽的情況下導致人死亡,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嫌疑人有深刻的悔過表現,協助盡快破案的,可減輕處罰,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種情況:
許某故意殺害妻子,并分解處理,丟進化糞池后主動報警,謊稱是吵架誤殺。
如果是這種情況,許某雖主動報警,但警方依然會對現場進行詳細勘察和嚴謹的分析。
現場的證據,必然會揭穿許某瞞天過海的陰謀,那么許某就不存在投案自首,而是謊報案情,干擾辦案。
因此,這一情況仍然屬于故意傷害罪,且無法獲得從輕處罰。
警方偵查出來許某作案手段殘忍,且有預謀作案,那么會判死刑,鑒于許某還有11歲的女兒未成年,判死緩也有可能。
總之,現在刑偵技術先進,不管壞人如何狡猾,終難逃法律的審判。應了那句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家庭糾紛開庭后再判決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家庭糾紛開庭后再判決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