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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房產糾紛被起訴后果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房產糾紛被起訴后果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如果房產沒有被凍結,就可以正常買賣,但是按揭當中的房產,必須先償還銀行欠款,否則不可以隨意買賣。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您好,我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 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而且,我國現在已經沒有了商業征收,基本都是為了公益項目進行征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 第五條,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因此開發商無權對房屋進行合法強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在行政賠償、補償的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若實施拆遷的主體在違法強制拆除過程中沒有對被拆除房屋內的物品進行清點登記造冊,也未妥善保管和依法處理,導致屋內物品損失的具體數額無法舉證,其僅能提供現場照片及物品損失清單,但也屬已窮盡舉證手段證明損失的存在,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應由實施拆遷的主體承擔。
此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根據本案實際情況,運用邏輯推理和生活經驗,根據原告提供的物品清單、現場照片、屋內物品買賣交易記錄、購買合同和發票等證據,結合原告訴訟請求,合理酌定原告的實際損失,由實施拆遷的主體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您好,您不確定是否因為房屋征收而導致的房屋強拆還是因為無證房屋而導致的房屋強拆并將損失財物做好統計,確定好后,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在國家賠償中您可以載明房屋內的價值,并提起賠償。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產糾紛被起訴后果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房產糾紛被起訴后果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