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時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首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時,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指定后衛(wèi)的權利。偵查過程中,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同時,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委托辯護人的權利。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委托辯護人的權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請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請求。
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可以代為指定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通知辦案機關。
問題是,什么時候、什么階段是聘請律師的最佳時機?筆者認為,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后,應當立即委托律師介入,理由如下:
首先,對于犯罪嫌疑人來說,當他們接受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時,他們處于一個完全陌生的環(huán)境中。面對審訊者的壓力和可能的刑事處罰,焦慮和恐懼會產生。而且犯罪嫌疑人缺乏法律知識,對犯罪與非犯罪、此罪與那罪、輕罪與重罪缺乏清晰的認識。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難免會說錯話、認錯罪,認為只要“坦白”,就會從寬。殊不知,這種在沒有明確了解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的“認罪”會給自己帶來不利的影響。雖然現(xiàn)階段利用刑訊逼供手段逼迫犯罪嫌疑人供述、辯解的情況逐漸減少,但由于犯罪嫌疑人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合法權利,也不知道辦案人員的行為是否合法,所以獨自一人在看守所里,無法獲得刑訊逼供。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律師的及時介入,讓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層面的專業(yè)保護,充分保障其合法權益。
其次,對于律師來說,及時、快速介入刑事訴訟,可以達到最佳的辯護效果,實現(xiàn)犯罪嫌疑人利益的最大化。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指控罪名、對案件事實和情節(jié)的陳述以及已經作出的供述和辯解后,可以對案件作出初步判斷,形成具體的定案依據。辯護思路,將在后續(xù)訴訟過程中運用。瞄準目標,事半功倍。同時,律師還可以查詢了解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程序、程序是否合法、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和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害等,并代理上訴、代理訴訟等。必要時提出指控,及時保護犯罪嫌疑人。人民的合法權益。
最后,對于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來說,盡早聘請律師,不僅可以及時了解犯罪嫌疑人涉案情況,還可以獲得律師的專業(yè)建議。犯罪嫌疑人被關押在看守所后,其近親屬無法探視,兩人的聯(lián)系也被切斷。此時,律師不僅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還為犯罪嫌疑人與近親屬搭建溝通的橋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后,將向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反饋其在看守所的情況,并為其近親屬提供法律咨詢。或許,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家人的關心是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生存生活的重要支撐,而犯罪嫌疑人的“一切都好”則是緩解家人擔憂的最好良藥。
趁熱打鐵,趁早防守。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后,應當委托律師介入,以便偵查階段的辯護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公眾號無關。其原創(chuàng)性以及文章中的表述和內容未經本公眾號證實。本公眾號不對本文及其全部或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做出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