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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民事糾紛判決后多久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根據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的性質來確定。申請執行是一審判決的,可以在上訴期滿后申請強制執行。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已經執行的,自作出之日起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具體規定見下文。
民事糾紛裁定后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多長時間?1、民事糾紛判決后需要多長時間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判決后申請執行的時間根據情況而定:
1、一審判決后,上訴期限為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若無上訴,十五日后生效;
2、二審判決自二審判決之日起生效。持一、二審判決書及強制執行申請書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有效期為二年,自二審判決作出之日起計算。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經公證機構依法強制執行的債權文件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執行人員收到執行申請或者移送執行申請后,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并可以立即采取執行措施。
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哪些材料?
一、強制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執行申請書應當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執行申請書應當由本人簽名或者按指印。執行申請書不得用圓珠筆書寫,不得復印。
2、申請人的學科資格證明材料一份。委托申請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還應當提供委托信息。
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當提供被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有效法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當由法官加蓋生效法律文書印章。兩級法院審理的,須提供一審、二審法院的法律文件;仲裁機構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件應當附有仲裁機構的法律文件。雙方簽字的有效信件或服務收據原件;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當附有當事人簽名的送達回執和證據原件。
4、被訴人財產線索清單。
對被申請人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副本。
3.強制執行的時限是多少?
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公民的,為一年;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均自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件規定分期付款的,從規定的每期付款的最后一日起計算。開始日期不包含在期間內。
申請執行期限內,有證據表明債權人已催告債務人履行義務,且債務人已作出履行義務的陳述的,執行期間中止并重新計算執行期間自債務人表示履行其義務之日起計算。權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申請執行期限中止,申請執行期限自出現原因之日起繼續計算。暫停被消除。
民事糾紛判決后多久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想要申請強制執行,此時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申請,然后需要繳納相應的執行費用。希望以上法律知識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