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買賣土地糾紛訴訟書模板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買賣土地糾紛訴訟書模板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你的家屬與村委會發生土地糾紛起訴你,我認為這里有個被告主體問題。首先要弄清楚你是否具有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作為公職人員想必不可能既是公職人員又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雙重身份。村委會與你的家屬發生土地糾紛,說明你的家屬是集體組織成員身份。因此,這個土地糾紛問題,村委會只能起訴你的家屬作為被告主體;而起訴你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錯誤的。
在這些“回答”中,我看到了“婊子”,也看到了“無賴”,還看到了奴才和法盲!
(以下僅憑字面來分析!)
家屬與村委會發生了糾紛,村委會可以與“家屬”平等溝通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請上級部門(領導)出面調解。再無果,可以經法院調解、判決。憑什么起訴“我”?一一“我”和“家屬”是兩個民事主體!
有些痞子無賴,就是抓住“體制內”的人怕惹麻煩的心理訛人!
我本人覺得,你個村委會都有欠妥!比經村委和你本人都是國家公值單位,在處理任何事情的前提下,都會三思而后行,對于每位公民來講都要得到應有的尊重,才能把事情圓滿的解決!
第一,被起訴不代表你是壞人!何況是民事訴訟!即使刑訴的也叫做犯罪嫌疑人,未判前也不能稱之為罪犯!
二是土地糾紛應該起訴土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如果你家的土地沒有你的,這個可以要求法院變更被訴訟主體。
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發生之后可以通過協商,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政府不能處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1、自力救濟:即土地使用權人自己直接向侵權人要求返還土地。通過自己的努力,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害。
2、公辦救濟:即土地使用權人可以通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返還土地。由法院通過國家公共權力的強制力來要求侵權人返還土地。
農村土地經常發生鄰里糾紛,面對糾紛許多人都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其實,解決許多糾紛的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途徑就是~~調解。
土地糾紛一般都屬于權屬糾紛,尤其是開荒的土地更是如此。張三說,土地最早是自己開墾的,因種種原因被李四占用,現在應該歸還給我;而李四說,你說的沒有道理,我能平白無故占用你開墾的土地?土地本身就是我先占下的……反正是各說各的理兒。
老胡也曾經與別人發生過類似的糾紛,在村組干部的調解中對方耍賴,非要強占土地不可。當時,老胡也不知道該怎么辦,所以,動用了武力,其結局是對方住院,老胡承擔了醫藥費。兩敗俱傷呢!
不過,像老胡這樣遇到無賴的情況并不多見,大多數有土地爭議的雙方還是論理的。所以,遇到土地糾紛最好找到知情人和村組干部進行調解。老胡也做過村干部,也調解過許多這種糾紛,依照老胡的經驗,大多數都能調解成功的。
退一步說,即便是調解不成功也無妨。別把荒地看得太重要,即便是讓給對方又如何呢?老胡與別人的土地爭議要是擱在今天,老胡就不會與對方爭議了。因為,老胡的土地也好,對方的土地也好,都已經撂荒,根本沒人愿意種,所以,何必要爭來爭去傷和氣呢?
不過,你一定要和對方論個短長的情況下,你還是找村里人調解為好。這點兒小事兒不值得打官司。因為訴訟的路很漫長,并且光有判決書還不行,還需要執行局出面執行呢!所以,村里人調解才最簡便有效。
至于說“你老爸簽了協議,你不同意的問題”,應該這樣去看待:如果你老爸是戶主,你們沒有分家,還是你老爸說了算。所簽訂的協議是有效的;反之,你老爸說了就不算了,他簽的協議你可以不認。
總而言之,針對你所遇到的問題還是找村組干部調解為好,原則上不要打官司,因為你“耗不起”。至于說你老爸簽協議的事兒,你就依照老胡以上所說的去判斷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買賣土地糾紛訴訟書模板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買賣土地糾紛訴訟書模板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