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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是離婚的合法方式,也是解決夫妻間糾紛的合法途徑。協議離婚的,自然是雙方協議離婚,共同辦理離婚登記。如果發生爭議或協商不成,唯一的選擇就是訴訟。提起離婚訴訟時,一般來說,雙方當事人對于財產、子女、贍養費或者其他事項必然有不同的期待和期待,而法院是處理和解決糾紛的機關。
申請離婚,需辦理以下手續:
1、準備立案材料,包括雙方身份信息、結婚證信息、孩子的出生證明或戶口本。如果有財產,準備好相關財產證明等,寫好離婚訴狀,寄往被告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向人民法院申請離婚時,所有材料至少準備2份;
2、到達法院后,法院立案庭對案件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一般會當場立案,并出具繳款通知書。請您及時繳納訴訟費用;
三、法院在法定期限內確定審判長,依法向被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證據通知書等訴訟材料。法院依法送達后,將如期開庭審理;
4、在舉證期限內,必須及時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據,以證明您的主張應當得到支持。
5、審理過程中,將遵循法定程序。這個過程尤為重要。庭審結束后,法院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6、調解不成的,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一般來說,一審訴訟流程一般需要3-6個月之間,不包括送達公告所需的時間。如果一審不準離婚,則需要等待6個月才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第二次訴訟并判決離婚的可能性非常大。
申請離婚要花多少錢?
離婚訴訟涉及多項費用,其中最基本的是案件受理費。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每件離婚案件應當繳納50元至300元。財產分割涉及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征收。標準付款。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起訴方預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另外,訴訟過程中產生鑒定費用的,證人、鑒定人、翻譯等在法庭上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誤工費等,由申請人預先墊付,最終由申請人墊付。由敗訴方承擔。除了上述費用外,如果當事人需要聘請律師代表自己進行離婚訴訟,還需要向律師支付額外的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