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公職人員通常出差
如何向接待單位報到
支付食物和交通費用嗎?
今年七月
財政部等三部門發文進一步明確!
看清楚,別踩“紅線”!
今年7月,財政部等三部門發文規范中央單位差旅費管理,要求中央單位出差人員自行繳納相關費用并主動繳納。接收單位還應當按照規定收取費用,不得拒絕接收。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地區商務人員差旅餐費、市內交通費收付管理規定。
確保這項政策真正落到實處?近期,河南、福建、廣東、遼寧、江西等地陸續出臺差旅費管理新規定。
那么,河南省有哪些要求呢?我們來看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財務紀律,根據中央有關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財政廳印發關于征繳我省差旅費、餐費和市內交通費的通知。該行為將得到規范,并于2019年9月1日起實施。
伙食費繳納
除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單位按規定安排的工作餐外,餐費必須向安排用餐的接待單位或者商業餐飲服務單位繳納。接待單位對外有收費標準的,商務旅客應按標準付費;無對外收費標準的,早餐、午餐、晚餐分別按每日伙食補貼標準的20%、40%、40%支付。在商業餐飲服務單位就餐的,必須按照收費標準支付餐費。接待單位在安排工作餐或協助安排餐食時嚴禁安排飲品。
交通費繳納
按照《河南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領取的“公雜費”調整為“市內交通費”,不再包含通訊費。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80元一次性使用。接待單位協助提供交通且有收費標準的,商務旅客應按標準付費,最高不得超過每日市內交通費標準;無收費標準的,每人每半天按每日市內交通費標準的50%繳納。如果商務旅客由雇主提供免費交通或租車,則不再向他們提供市內交通費。
賬單管理
接待單位協助安排餐飲、提供交通的,應當按照規定向商務旅客收取相關費用。收取的費用可作為相關費用的征收資金或作為收入。商務旅客收取費用應取得相應管理機構資金交易結算單或稅務發票等憑證。主辦單位確實無法開具上述憑證的,可以開具其他付款憑證。僅供個人參考,不作為報銷依據。
附: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規范路費、餐費和當地交通費收付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中原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