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簡介:起訴離婚的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必須應訴。但被告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答辯狀的,當然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訴訟。同時,不提交答辯狀也可能給被告帶來不利后果。
如果起訴離婚的一方不愿意離婚,程序是應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原告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由被告接收。自抵達之日起十五天內提出答辯。但被告未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辯護詞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找法律網提醒您,如果協商不好,提起訴訟,原則上法院會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標準來確定撫養權: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進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盡量和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工作都很忙,最好讓父母幫忙照顧孩子;
4、如有不良習慣,應及時改正。
在我國申請離婚所需的文件如下:
1、當事人身份證、結婚證;
2、離婚訴狀及復印件;
3、向人民法院提請準予離婚的證據;
4.如果您要求分割共同財產,還必須提供夫妻共同財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