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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總有人因為工作性質等原因需要堅守崗位。用人單位在春節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發生加班情況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
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無法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
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
具體來說,2023年春節假期為1月21日至1月27日。其中,1月22日、23日、24日為法定節假日,1月21日、25日、26日、26日為法定節假日。27日為休息日。
根據上述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相關規定,法定節假日均為帶薪假期。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休息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在法定節假日,即使勞動者不參加勞動,用人單位也必須按照正常標準支付工資。因此,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實際應支付勞動者正常標準工資四倍的工資。也就是說,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既包括不上班所能領取的正常工資,也包括加班工資的三倍。法律依據:《勞動法》第51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1條。
春節期間加班,可以用休假代替加班費嗎?
在工作中,工人加班后不一定能拿到加班費。許多雇主經常給工人放假來代替支付加班費。也有工人認為,既然用人單位安排了加班,他們還是有休息的,所以用休息時間換加班似乎也沒什么問題。事實上,并不是所有的加班都可以用加班費來代替。
加班只給休假不給加班費是否合法主要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工作,無法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及報酬;安排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工資報酬等于工資的300%。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如果只在休息日加班,勞動法規定了補休的事項。法律沒有規定工作日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可以補休。
因此,如果在春節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只能支付勞動者加班費,而不能安排勞動者休假。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