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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個人貸款資金的主要用途無非是個人消費支出或家庭開支,但也有一些人將貸款資金借給他人。
網友咨詢:
銀行貸款可以轉貸給別人嗎?
律師答復:
不能。
民間借貸活動中,貸款人的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從金融機構借貸給他人的,應當視為無效。貸款人不僅要承擔金融機構貸款的利息,而且一旦借款人不能及時歸還資金,貸款人作為金融平臺的用戶,就要負責還款。如果不能按時還款,還可能面臨征信等一系列問題。以營利為目的,從金融機構獲取貸款并借給他人,且違法所得數額達到一定數額的,即構成犯罪。
律師補充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向金融機構取得貸款進行轉貸;
向其他營利法人借款、向本單位職工募集資金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取得的轉貸資金;
未依法取得貸款資格的貸款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貸款的;
貸款人明知或者應當明知借款人貸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提供貸款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向金融機構取得貸款進行轉貸;
向其他營利法人借款、向本單位職工募集資金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取得的轉貸資金;
未依法取得貸款資格的貸款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貸款的;
貸款人明知或者應當明知借款人貸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提供貸款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