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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離婚冷靜期”被寫入民法分編草案,并在全國人大網站公開征求意見。今年的截止日期是11月3日。第八百五十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一個月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逾期不申請的,離婚登記申請視為撤回。
小張和小李是一對90后夫婦。兩個年輕人相戀不到半年就結婚了,很快就生下了孩子。婚后,小張依然像婚前一樣貪玩,每天都打游戲,和朋友聚會后直到半夜才回家。小李覺得委屈,老公對家庭這么不負責任,自己都已經生了孩子了,還要自己帶孩子?于是小李就留下了孩子,交給了老人照顧。小李被老人投訴后,就開始和丈夫吵架。嚴重的時候,兩人甚至會發生肢體沖突。不久前,小張向小李提出離婚。“這只是生活中的瑣事,但當它們一件一件堆積起來時,我就受不了了。”小張斥責妻子各種:不照顧孩子、不懂得做家務、不出去工作、喜歡逛街……小李也對丈夫有各種不滿:他貪玩,不關心家庭,沒有責任感……
兩人沒有原則問題,但最終還是離婚了。
兩個人住在一起,難免會發生沖突。冷靜期可以讓沖動的雙方冷靜下來,評估現在和未來的婚姻狀況,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讓雙方仔細考慮后再決定是否需要離婚。如果給兩個人一段“婚姻冷靜期”,他們該如何度過?
1.可引入心理疏導。最好在離婚冷靜期內引入專業的婚姻咨詢和心理咨詢,以有效解決雙方現有的問題,最大限度地發揮冷靜期的有效性。
2.評估是否還有愛。從婚姻的瑣碎問題中走出來,評估兩個人之間的愛情是否還存在。如果它還存在,那么婚姻的基礎還在,很多問題就會更容易解決。如果不存在,那么離婚對雙方來說都是更好的選擇。
3、多思考自己的問題。婚姻是兩個人經營的。你應該反思一下自己的不足以及哪些方面做得不夠好。遇到問題是否及時溝通,是否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是否只考慮自己的感受?如果你想清楚這些事情,你就能更好地理解對方。
4.權衡利弊。權衡離婚的利弊,雙方都應該考慮孩子和家庭的利益,思考離婚后可能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把這些問題考慮清楚之后,你就可以做出是否離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