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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越來越多的孩子出生時沒有結婚證,父母爭奪監護權,為贍養費爭吵,甚至上法庭。憑結婚證出生的子女的監護權和贍養費,按照保護未成年人生命權的原則確定。那么無結婚證出生的孩子的撫養權和贍養費該如何確定呢?我國法律有哪些規定?法院將如何判決?
相關案例
原告王某、被告郭某因同居關系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與被告為同居關系。他們自2019年起同居,并于2020年生下女兒王二號。他們請求裁決,命令非婚生的王二號由被告撫養。
對于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法院認為,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子女撫養權應以保障子女最大利益為原則,考慮到當事人的撫養教育能力以及子女的生活和生活習慣。以及其他需要判斷的因素。考慮到王二號還小,又受到郭某的照顧,并已形成了較為熟悉的生活環境,孩子由郭某撫養是合適的。王一作為非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承擔王二的撫養責任。至于贍養費的數額,本院綜合考慮了當地的生活水平、王一的經濟狀況、王一的子女以及郭某的子女情況。根據目前收入情況,酌情確定王某1每月的贍養費為1500元。
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兒童享有與婚生兒童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傷害、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承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父母雙方就年滿兩歲子女的撫養問題不能達成一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作出判決。如果孩子已經八歲以上了,就應該尊重他的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支付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律師聲明
根據2021年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號相關規定,非婚生子女監護權的確定以保障子女最大利益為原則。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親生父親或母親應承擔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到孩子能夠獨立生活為止,我們支持王女士的訴求。至于子女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子女撫養費的確定也是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的。
律師建議
對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和贍養費的認定與婚生子女撫養權和贍養費的認定依據相同,均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為原則。因此,在提起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和贍養費訴訟時,必須提供證據,重點關注確定撫養權和贍養費的法律依據。然而,在訴訟實踐中,提供證據往往是困難的。因此,當發生糾紛時,應注意收集相關證據并尋求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