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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離婚家庭比較普遍。如果不能住在一起,也沒有必要強求,但是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系確實是密不可分的。根據我國新頒布的民法典,父母離婚后有繼承權嗎?我們來看看四川魯政律師事務所編輯提供的相應解答。
1、根據《民法典》,父母離婚后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父母離婚后,子女仍享有雙方的繼承權。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后無論子女判給哪一方,子女仍可以繼承對方的財產。離婚后,無論孩子是由男方還是女方撫養,孩子與父母的關系仍然存在。離婚后,一方不再是另一方的配偶,因此離婚一方無權繼承另一方的遺產,但子女可以繼承,并有權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男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男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繼承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一級繼承人繼承,二級繼承人不繼承;如果沒有一級繼承人,則由二級繼承人繼承。本節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本文所稱“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贍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條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法律規定結婚多久后才有繼承權。
夫妻結婚后,只要取得結婚證,就有繼承權。夫妻雙方有繼承對方遺產的權利。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婚姻,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完成婚姻登記后,婚姻關系成立。結婚登記后,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以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的家庭成員。丈夫和妻子有相互繼承的權利。
針對這個問題小編的解答如下。可見,我國法律規定,子女與父母的關系不會因離婚而改變。即使離婚后,子女仍是雙方的子女,有權繼承父母的合法財產。具體規則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