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核心提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樣的“人”?生活中,大眾經常接觸到這些概念,但實際上很多人并不知道它們各自的含義以及相互之間的關系。有些人甚至直接將法人與法定代表人等同起來。殊不知,在法律世界中,這些詞語有很大不同,其背后的責任和義務也有很大不同。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張某和王某是朋友。從服裝設計學院畢業后,兩人一拍即合,開始做服裝生意。兩人各出資50萬元成立了A公司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他們憑借獨特的眼光賺了很多錢,于是通過貸款擴大了經營規模。沒想到,由于疫情影響,生意慘淡,資金鏈斷裂。年初,兩人無力向供應商支付30萬余元,供應商遂將A公司、張某、王某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法院經審理,判令A公司償還欠供應商的貨款,張某、王某不承擔還款責任。該律師表示,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級高級法官張瑞杰說,“通俗地說,法人不是生物意義上的人,而是法律創造的人。”張瑞杰表示,法人是組織,我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依法。”生活中常見的法人有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和代理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鄉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法人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與自然人和非法人組織同等的法律地位,獨立享有民事權利,獨立承擔民事義務。《民法典》第六十條明確規定:“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張某、王某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A屬于法人類型。一旦注冊成立,即成為一家獨立的公司。公司作為民事主體,其財產獨立于股東的個人財產。公司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一般情況下,公司股東無需對公司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因此,A有限公司以公司財產為限對公司的經營風險承擔責任,供應商無權要求張某、王某用個人財產清償A有限公司所欠貨款。答:目前,《民法典》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殊法人三類。張瑞杰分析,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以獲取利潤并向股東和其他投資者分配利潤為目的而設立的法人,是營利法人。”常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都是營利性法人。《民法典》第八十七條規定:“以公益為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設立的法人,不將其取得的利潤分配給其出資人、創始人或者會員的,為非營利法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為非營利法人。生活中常見的公立醫院、公立學校、民主黨派、工會、婦聯、共青團、消費者協會、紅十字會等,都是非營利法人。民法典第九十六條規定:“本節規定的國家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鄉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是特殊的。法人。
“生活中常見的事業單位法人,包括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具有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如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家機關等。縣級以上人民法院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主要是指村委會。雖然村組也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但由于村組不具有法人資格。人員資格,村民小組不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是城鎮居民或者農村村民。指的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張瑞杰表示,法定代表人,顧名思義,就是法律規定的代表法人的人,即以法人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人。法人,活動的后果由法人承擔的自然人決定。《民法典》第六十一條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據此可見,法定代表人的權利來源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條件,一般須經登記機關批準后才能合法確認登記。此外,為了保證法人意志和行為性質的完整、統一,一個法人只能設一名法定代表人。具體來說,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為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基金會法人、社會服務機構或者代理機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鄉社會團體法人的負責人合作經濟組織,或者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通常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例如醫院院長就是醫院院長。法定代表人、市長是市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村委會、居委會主任是村委會、居委會的法定代表人。那么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呢?“嚴格來說,法定代表人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可以理解為法人的授權代表,通常是根據法人的授權,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張瑞杰強調。與法定代表人不同,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不固定。可以是A,也可以是B,取決于法人的授權。同時授權可以是一項一項的授權,也可以是一攬子事項的授權。生活中常見的法定代表人包括代表法人簽訂合同的人、代表法人參加商務談判的人、代表法人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從事民事、行政活動的人。代表法人進行訴訟活動。綜上所述,法人不是人;組織;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均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委托代表法人的人,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規定代表法人的人。民法典第六十一條規定:“法定代表人是法人,以法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活動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擔。”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代理人以名義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由法人承擔民事法律后果。”“在生活中,法人參與民事活動,如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等,往往是由法定代表人從事委托事項或者法定代理人完成的。代表履行職責。因此,張瑞杰提醒,在與法定代表人進行民事活動時,需要核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可以通過查看營業執照、向政府相關部門核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等方式核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披露制度。委托法定代表人進行民事活動時,需要核實法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了解其權限范圍。確保交易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