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工傷賠償標準
一級至四級殘疾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津貼
1、一級傷殘津貼=個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津貼=個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津貼=個人工資23個月
4.4級殘疾福利=我的21個月工資
注:傷殘等級評定后,停止醫療待遇。致殘并被診斷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應當保留勞動關系并辭去工作崗位。根據傷殘程度一次性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享受每月傷殘津貼
1、一級傷殘津貼=個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個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個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個人工資75%
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實際領取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暫停領取補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差額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照傷殘津貼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級和6級殘疾福利標準
一次性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個人工資16個月
注: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殘疾福利
1、五級傷殘津貼=個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個人工資60%
注: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安排適當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難的,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并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實際領取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殘疾待遇標準從7級到10級
一次性傷殘津貼
1、7級傷殘=個人工資13個月
2、8級傷殘=個人工資11個月
3、9級傷殘=個人工資9個月
4、10級傷殘=個人工資7個月
注: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工傷保險基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
一、七級、八級、九級、十級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基金和傷殘就業補助費。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死亡處理標準
1、喪葬補助費=上年協調區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因工死亡給付標準為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供養親屬養老金標準為:
配偶=受傷職工生前工資40%,
其他親屬=受傷職工生前工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