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犯罪發生后,公安機關一般會拘留犯罪嫌疑人調查取證。但很多人對看守所仍然存在很大疑問,不知道看守所和監獄的區別。另外,拘留和拘留有什么區別?針對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以下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和參考。
看守所、看守所都是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條例及有關規定設立的拘留場所,由公安部門管理。然而,看守所和看守所之間存在著重大區別。
一、看守所與看守所的區別
1、法律依據不同。
看守所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第《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號規定設立;設立看守所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
2.屬性定義不同。
看守所關押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因此看守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看守所關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判刑剩余一年以下的罪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拘留機構的性質。
3、拘留對象不同。
看守所關押的對象是公安機關拘留的對象和經法院判決司法拘留的對象。看守所關押的對象是已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已判刑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
4、法律監管不同。
《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督活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但對于看守所的監管卻沒有明確的規定。
例如,看守所的關押對象是因治安原因被公安機關拘留的人,或者被法院判決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關押的對象是被依法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已判刑剩余一年以下的罪犯。從本質上講,看守所更多的是實施行政處罰的拘留場所,而看守所更多的是實施刑事強制措施的拘留場所。前者是行政處罰的最終場所,其性質是懲罰性的;后者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順利進行而存在的臨時拘留所,其性質是保護性的。
二、刑事拘留與拘留的區別
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手段,但它們之間有明顯的區別: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種刑罰手段;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于治安管理處罰;民事拘留是一種司法行政待遇,是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
2、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于犯罪分子;對現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適用刑事拘留;行政拘留適用于違反治安管理且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民事拘留適用《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的六種行為之一,但尚不構成犯罪的。
3、適用機構不同。
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由公安機關適用。
4、適用法律不同。
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適用刑事拘留的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行政拘留的適用,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執行;民事拘留的適用依據是民事訴訟法。
由此,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看守所與看守所的區別、看守所與看守所的區別。看守所更多的是實施行政處罰的拘留場所,看守所更多的是實施刑事強制措施的拘留場所。刑事拘留是一種刑罰手段;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于治安管理處罰;民事拘留是一種司法行政待遇,是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來源:尋找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