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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生產是指在生產過程、產品和服務中持續應用整體預防性環境策略,以增加生態效益并減少對人類和環境的風險。
清潔生產最早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工業與環境計劃活動中心于1990年9月提出,并于1997年給出上述定義。清潔生產包括三個方面:清潔能源,包括采用各種方法清潔生產。利用煤炭等常規能源,利用沼氣等可再生能源,開發新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技術。清潔生產過程要求節約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使用無毒無害的中間產品;選擇低浪費、無浪費的工藝和高效的設備;材料內部回收;完善主要產品管理,不斷提高科學管理水平。清潔產品,產品設計應考慮節約原材料和能源,少用稀缺材料;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及使用后不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破壞生態環境的因素;產品包裝設計合理,易于使用后回收、再利用和回收。
從清潔生產的定義和內容可以看出,清潔生產的提出主要針對個體企業,適用范圍僅限于微觀層面。盡管清潔生產在各地廣泛開展,但制約其發展的因素仍然較多。例如:第一,實施清潔生產需要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和重組生產。但個別企業的研發能力和承擔研發費用的能力有限,投資新設備的能力也有限;另一方面,要在單個企業內完成材料的全部回收和再利用,對企業的技術、生產和管理要求很高。很高,這是很多企業開始實施清潔生產一段時間后放棄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