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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
我、A于X月X日向B借入人民幣XXXX元,有興趣。每月利息為XXXX%,須于X日、月、年之前還清。貸款擔保人為C。如果A不能按時償還貸款,C將對A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評論:
1、XXXX為借款人A的配偶,身份證號碼:XXXX,聯系方式:XXXX。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經營生活,地址與借款人A地址相同。
2、因實現該貸款債權引起訴訟的,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借款人A自愿承擔該期間的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訴訟相關費用。
3、一旦發生訴訟,法律文書郵寄至欠條上留下的地址即視為送達。
借款人:XXXX
地址:XXXX
日期:X年X月X日
擔保人:XXXX
地址:XXXX
日期:X年X月X日
借款人配偶:XXXX
日期:X年X月X日
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借款人銀行卡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等。
律師釋法:
1、之所以要求配偶簽字,是因為債權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該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只需要求配偶簽字即可消除訴訟時提供證據的麻煩。
2、要求借款人留下地址,以防借款人來來去去,即使提起訴訟也很難找到借款人。
3、所有名字必須按本人手印,金額和利息必須大寫。
4.留下的副本越完整越好。如果借款人能夠提供自己名下的其他資產副本并進行抵押,就是對債權的最好保障。這可能取決于貸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