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今天接到一位客戶的咨詢。他說,他的妻子把兩歲以下的孩子留在家里,并離家出走一段時間了。他能否去派出所報案,讓警方追究其妻子遺棄罪的刑事責任?
我們不去深究這對年輕夫婦發生了什么,但妻子的態度卻如此堅決。當事人可以給我們講述這樣一個故事情節很長時間?,F在最重要的是弄清楚什么是遺棄罪,當事人的妻子是否可以犯遺棄罪。
我國刑法第261條規定:“拒絕贍養老、幼、病或者其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年或刑事拘留?;蚩刂啤?。這里所指的惡劣情節,通常是指被遺棄者因缺乏生計而被迫到處乞討,遺棄動機卑鄙,遺棄手段十分惡劣,遺棄導致患病等嚴重后果的情況。殘疾和死亡。法律還規定,對因精神障礙、自殺、死亡而遺棄婦女、兒童的,或者因經常玩弄婦女而遺棄婦女、兒童的,依法嚴肅處理。
遺棄罪是客觀上的遺棄行為,主觀上的結果是使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遺棄對象處于孤獨、無人幫助的狀態,任其自生自滅。
顧問的妻子把孩子留在家里。雖然她的行為不妥,但孩子還是有父親和其他家人照顧的,不會無人看管。而且,從主觀上看,她的行為并不是為了讓孩子自生自滅并最終導致死亡。結果。因此,妻子不犯遺棄罪。
刑法除了懲治犯罪外,還具有保護人權的重要功能。不構成犯罪的,不得定罪處罰。刑法規定的遺棄罪是為了保護弱勢群體,讓有義務照顧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履行自己的義務,用法律制度阻擋人性邪惡的一面。自然,讓世界變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