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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勞動糾紛仲裁律師排名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勞動糾紛仲裁律師排名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不請律師,勞動仲裁偏向于企業,因為只要個人告公司,肯定公司有問題,但公司寧愿花錢給勞動局也不想給個人,畢竟個人那么懂法的不多,只要下定決心告企業就不要心軟,拿著證據找律師,絕對沒問題。
謝謝邀請!要不要請律師決定于勞動者本人對勞動部門法和勞動爭議程序法是否熟悉,如果熟悉可不請律師,如果不熟悉就需要請熟悉勞動部門法律的律師代為申請辦理,否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真正全面的保護,至于如何申請?當然就是勞動爭議糾紛實際發生,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的受案范圍,依據該法的程序規定申請仲裁!
勞動仲裁!只要你在企業工作證據充分!一般是不用請律師!證據充分確鑿100%能打贏!如果被仲裁方拒絕履行!可通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人四次勞動仲裁均以打贏而獲得工資和賠償!在當地勞動仲裁部門都有檔案記載!
如果你什么都不懂,肯定要請律師啦,不然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勞動仲裁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復雜,所牽涉到的法律種類并不是太多,如果自己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具備縝密的邏輯思維能力,也有靈活的取證手段,那么,你可以不請律師!
勞動仲裁官司,有幾個要點:1,勞動關系的確認。尤其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必須先確立勞動關系。普通人對于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分不清,認識有誤區,難免會出現認知錯誤,從而有激憤言論。
2,被侵權的證據!很多勞動者對于證據的認知,有相當大的錯誤。通常情況下,證人證言在沒有其他證據輔助的情況下,證明力很弱,甚至不被采信!所以,勞動者需要對證據的合法性有效性排他性有個清晰的認知!
3,賠償補償的法律依據。對于勞動者應該得到補償賠償的情形,有明確的法律條文。
4,程序問題和時效性問題。勞動仲裁是勞動官司的必經前置程序,如對仲裁結果不服,在有效期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維權里最復雜的是工傷維權,牽涉多個程序。
勞動者相關權益的時效性,法律有明確規定,通常時效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被侵權之日起之后一年以內。
沒有特殊情況,超過一年時效,勞動仲裁委就不再受理。
打官司的實質,就是打證據!證據夠確鑿充分,通常都不會有太大問題。
請律師,也需要自己心里有個大致概念!——如需幫助,可私信發起咨詢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動糾紛仲裁律師排名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勞動糾紛仲裁律師排名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