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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是國家為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提供的個人保障。勞動者因工受傷,可以通過工傷保險獲得賠償。但由于部分崗位情況特殊,部分單位會重新聘用退休后的老員工。這些退休人員也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近日,有網友問:我退休了,但在家閑著。正好公司急需人手,我就回去上班了,結果在工作中受傷了。這還能算工傷嗎?我可以申請工傷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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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受傷是否可以申請工傷賠償,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農民工因工負傷的,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確定工傷。
2.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退休前未從事務農工作的,有以下三種情況:
1、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依法領取養老金的人員,一般情況下不能因工傷認定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養老金的人員發生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到勞動關系。
2.已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因意外傷害或者患有疾病的人員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3.用人單位招用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職期間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是否按照項目參加保險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為《工傷保險條例》應用。
簽訂勞動合同的退休人員因工受傷,不能認定為工傷的,還能要求賠償嗎?
退休后,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一般簽訂的是服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因此,退休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不能參加工傷保險。如果你因工受傷,無法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只能通過民事途徑解決,即直接到法院起訴用人單位要求人身傷害賠償。
同時,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勞動條件、勞動工資、勞動保護和醫療保險福利以及因故發生事故的賠償責任。當發生糾紛時,可以直接按照合同執行,避免因缺乏法律規定而產生糾紛。
對于未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合同中沒有具體約定的,發生工傷后,如果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商業保險種類之一)的,工傷保險應繳納工傷保險。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辦理。
當然,用人單位也可以為退休人員和再就業人員購買雇主責任保險。如果在工作期間發生傷亡事故,保險公司將在保險范圍內進行理賠。這不僅加強了對勞動者的保護,也降低了企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