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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記者朱朱
12月6日,#女大學生被斗魚起訴索賠8000萬!#該話題成為熱搜話題。這不僅僅是近幾天直播平臺斗魚上發生的一系列事件。據記者調查,更多主播被認領的案件逐漸浮出水面。
主播與直播公會之間的糾紛不斷。與天價賠償索賠相比,更多不小心簽下經紀合同的小主播一旦停播或跳槽,將面臨數萬至數十萬的賠償。違約金。即使是成為主播的未成年學生也會面臨索賠。一個個不諳世事的少女從“主播夢”中醒來,面臨人生中的第一場“風暴”。
一位名叫霍克的網絡維權人士告訴記者,根據他的觀察,起訴主播似乎已經成為一些直播公會的盈利模式,而這背后可能存在著完整的產業鏈。
事件調查:
女高中生被訴賠償新臺幣6萬元
未成年人如何成為主播?
“我從初中就在鎮上的一家工廠打工,想當主持人賺錢。”2022年11月27日,小溪與一家傳媒公司簽訂了一份《直播合作協議》的合同后,她還在讀高中,不知道未來會面臨什么。它是什么。
直播期間,小希有時會熬夜到凌晨3點,第二天早上7點起床上網課。40天內,她的抖音賬號粉絲從0人增至8萬人。小希告訴記者,她加入公司時只有16歲,她甚至發現公司里有比自己年輕的女孩做主播。
因為疫情好轉,小希要回學校了,不得不停止直播。然而開學兩周后,她就收到了北海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小夕收到的判決書
裁定書顯示,申請人(公司)與被申請人(小夕)合作期限為兩年,并規定每月有效直播天數不少于26天,且有效直播時長每天不少于6小時。申請人稱,被申請人于2023年1月7日單方面終止合作協議,給申請人造成巨大損失。根據合同規定,任何擅自中止播出或終止本協議的行為均視為根本違約,被訴人須賠償10萬元并返還賬號。根據仲裁庭的意見,考慮到違約金超過申請人的投資及其他損失,最終裁定小西支付違約金6萬元。
“老板一開始也這么說過,讓我什么時候該回學校就回去。我走的時候,我當時并不知道簽合同的后果,但既然法律有這樣的規定,我就該補償的還是要付出。”小曦告訴記者,直播的收入還不夠支付違約金。6萬元對于農村家庭來說并不是一個小數目。
不過,簽下合同的小夕還未成年。未成年人可以當主持人嗎?記者發現,《關于加強網絡直播規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網絡直播平臺嚴禁向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賬號注冊服務,并向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賬號注冊服務。必須獲得監護人同意。
事實上,公司和小夕簽訂的合同似乎得到了她母親的“認可”。“我媽媽文化程度不高,趁我不在家的時候,公會的人去找她,告訴她我要辭掉主播,要回學校了,她就稀里糊涂地簽了合同。”小夕說道。
公司回應:
征得監護人同意
仲裁庭如何決定不予干涉?
12月7日,記者聯系了與小夕發生糾紛的媒體公司。對于小夕的說法,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趙先生表示,他一開始就知道小夕是未成年人,“但她媽媽同意了。”如果你不同意她的話,你怎么能在上面按手印呢?”
不過,趙老師否認知道小曦還在上學。他表示,主播都是運營招募的,他不可能了解每個主播的情況。“但這并不是停播那么簡單,她單方面解除合同還有很多其他原因,她給媽媽打電話,但她媽媽根本不管,我們也無能為力。”趙老師說道。
那么6萬元的獎勵金額合理嗎?趙先生認為,賠償金額是根據公司向小西提供的設備等支持而定,最終的賠償結果也是根據北海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確定的。
趙老師還告訴記者,他創辦公司才一年左右,這樣的違約索賠案件屈指可數。“我知道有很多通訊公司通過索賠來賺錢,但我們不是。成為2000年后的企業家并不容易。我們不想切斷我們的脊梁。但現在很多主播不相信我們,這種現象也影響到了我們。”
經紀合同中“霸主條款”頗多
行會可能通過違約金利潤發財
除了未成年學生當主播外,主播被起訴的案例也越來越多。幾個月前,小宇還獲得了北海仲裁院的裁決。她得知自己要支付30萬元違約金,這讓她郁悶極了。
“我開始說我可以辭職,公司不會限制我。因為這種情況,我就簽了合同。”據小宇描述,他原本想“兼職”直播,但每天晚上10點前,都有運營商催促他直播。播出后,他被要求為《老大哥》辯護,或者被建議拍一些邊緣視頻。飽受折磨的小宇選擇停播。她認為,公司的支持不符合合同中的標準,合同中包含了許多關于主播違約的細節。
另一位受到賠償的主播聶以寧也告訴記者,連續三個月的晝夜變化,再加上嚴重的內耗和情緒不穩定,他已經不想再直播了。“一開始不讓我離開,后來我直接搬了出去。公司宿舍,歸還了直播設備和宿舍鑰匙,還給公司發了身體狀況證明。公司沒有聯系我。當我我以為事情已經解決了,卻收到了北海仲裁院的通知。”
聶以寧接受北海仲裁委員會頒獎
霍克在職業生涯中遇到過五六百起這樣的經紀合同糾紛,一度讓他心存疑慮。
“我知道有幾家公司長期從事這種形式的合同詐騙來收取違約金,主要集中在廣州、成都、武漢等地,通常的模式是向女大學生提供直播設備,讓他們簽1到3年的代理合同。”霍克提到,如果主播不想繼續播出,可以與公司協商停播并終止合同,但一般來說,公司不允許,堅持要求違約金。“他們通常想要5倍左右的合同錢或者主播收到的收入。”
一位主播稱收到10萬元索賠
記者在社交平臺搜索“主播違約”時發現,大量主播已收到相關裁決并在網上尋求幫助。一名主播只播了三天,就被要求支付10萬元違約金。此外,據裁判文書網了解,全國很少有中級法院撤銷主播的仲裁結果。這意味著主播一旦被仲裁違約金,大部分就沒有機會翻身了。
另一位律師也證實了這一觀點。河南亞太律師事務所鄭律師在接觸此類案件后發現,雖然并非所有主播都被騙,但也有一些公司私下“威脅”主播承擔高額費用。違約金,是為了通過違約金的利潤來發財。
律師聲明:
主播要擦亮眼睛
建議在仲裁委員會之上設立監督和申訴渠道
事實上,受違約金困擾的主播大多是剛畢業或者涉世未深的年輕女孩。但他們該如何對待“錨夢”呢?
霍克認為,首先要清楚勞動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區別,不應該隨便簽訂合同,尤其是主播等非傳統工作。他們可以向專業的法律專業人士出示該協議,以避免陷入深坑。
“要解決這一現象,還必須對商事仲裁委員會建立監督和申訴渠道,讓不合理的裁決有機會得到糾正。仲裁員不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不公正裁決的,不承擔任何責任。這種責任是極其不合理的,”霍克說。
鄭律師告訴記者,這些主播與公司簽訂的合同本身就是合法的,甚至被包裝成所謂的“網紅”,或者從素人孵化成明星主播,本身就是合法的。“但在實踐中,更多的時候,公司可能會誘導簽約,或者公司承諾不計入,但主播方缺乏證據。”
她建議主播應保留證據并積極回應和辯論,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鄭律師看到,目前這些案件的法律體系可能不是特別健全,因為法律滯后,但新出臺的司法解釋已經與此相關。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號已于2023年5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經委員會第1889次會議通過,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
“我覺得現在能做的就是在主播中普及法律知識,然后讓主播知道證據,規范主播職業,讓老百姓不再對主播行業抱有幻想。”鄭律師說道。
文中肖曦、肖宇、聶以寧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