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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絡購物的普及,人們越來越喜歡網上購物。但由于商家不同以及網購的弊端,有時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差、尺寸不標準等情況,需要退換貨。
網友咨詢:
網上購買激活后的手機可以享受“七天無理由退貨”嗎?
律師答復:
消費者進行手機激活操作時,會產生激活、授權信息等數據使用痕跡,影響二次銷售。激活或試用后價值大幅貶值的產品不受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限制,但互聯網產品銷售者應在必要的產品銷售過程中設置顯著的確認程序,供消費者確認單次購買。未經確認,網絡商品銷售者不得在七日內無故拒絕退貨。
律師補充道:
并非所有商品都可以在7天內無任何問題地退貨。
以下商品不享受七日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定制的產品;
生鮮、易腐商品;
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包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商品;
報刊投遞。
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則不適用于消費者購買時確認的以下商品:
開啟后可能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開啟后可能改變產品質量的商品;
(2)商品一旦啟用或試用就會大幅貶值的;
接近保質期的產品以及銷售時已明確注明的缺陷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但下列商品除外:
(1)由消費者定制;
新鮮、易腐爛的;
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包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商品;
報刊投遞。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因商品性質不宜退貨并經消費者購買時確認的商品,不符合無理由退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