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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尋找法律網
當一座建筑拔地而起時,人們往往只注意到工程開發的喧囂和建筑竣工后的驚艷,卻往往對建造者一無所知。對于“路面工程發包協議的承包商是誰?”這個問題,大家一定有疑問。尋找法國網小編為您整理了以下相關資訊。
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那么路面工程發包協議的承包商是誰呢?下面法網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1.什么是外包?
合同外包是指在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承包商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工作交給總承包商完成,或者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中的一項或多項工作移交給總承包商完成。將建設項目交給總承包商。承包單位完成的工作。
2.什么是承包商?
是指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發包方有時也稱為發包單位、建設單位(《建筑法》)或業主或項目法人。
一是關于工程承包單位資質問題。《建筑法》工程施工承包單位資質不受限制。因此,合同開發商可以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法人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個人合伙企業、依法登記的個體戶以及其他具有民事權利的自然人。具有行為能力的人或者其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人。組織。
二是關于支付工程價款的能力。支付工程款是發包人的義務,發包人應當有支付工程款的能力。
第三,關于法定繼承人,是指與合約開發者合并或分立的單位,包括與合約開發者合并的單位,以及從合約開發者處購買合同并接受合約開發者轉讓的單位和個人。
3、《建筑法》建筑工程承包有哪些具體規定?
《建筑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建設工程采用招標承包方式的,發包單位應當依法將建設工程發包給中標的承包單位。建設工程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建筑法》第二十四條提倡實行建筑工程總承包,禁止建筑工程分包。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不得分成若干部分,分別發包給多個承包單位。實踐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中國法律嚴格禁止分割和分包。所謂肢解分包,是指承包人將應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為若干部分,分包給若干承包單位的行為。這種行為極易導致建設項目管理混亂,無法保證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安全,極易造成工期延長、建設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
以上是法國網編輯整理的路面工程發包協議承包商是誰的相關內容。法律的這些規定是強制性規定。任何肢解承包工程的行為均視為無效。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尋法律網還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您尋求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