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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刑滿一定期限后,因遵守監獄規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罪表現,不再危害他人而有條件提前釋放。社會。系統。
網友咨詢:
有期徒刑假釋時,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無期徒刑假釋時,實際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死刑緩刑犯假釋時,實際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湖北秦楚律師事務所張帆律師回答:
1.死刑緩期一般適用于比較嚴重的暴力犯罪。因暴力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徒刑的,不得假釋。
2.刑法沒有規定死刑緩期執行的假釋條件。無期徒刑的假釋需要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
張帆律師普及法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釋時,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時間,自刑罰執行之日起計算。罪犯在執行刑罰之前被羈押的,羈押一日相當于刑期一日。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假釋時,刑法規定實際執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判決生效前羈押時間不予扣除。
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必須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后,才能獲得假釋。實際執行時間自暫停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限不計算在內,判決確定前的羈押時間不予折扣。
第二十五條:累犯和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放置危險物品或者有組織暴力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因前款罪名和情節,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應當減為無期徒刑,刑期滿后不得假釋。
張帆律師補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
第十條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減為無期徒刑,符合減刑條件的,服刑三年以上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確有悔罪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以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確有悔罪、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至二十四年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三年以上二十四年以下有期徒刑;確有悔改并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減刑為有期徒刑再減刑的,適用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
第十二條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經一次或者多次減刑后,實際刑期不得低于十五年,其中緩刑的期限除外。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不服從監督、抗拒改造,尚不構成犯罪的,減為無期徒刑后再減刑時,應當適當從重。
來源:發牛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