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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跨省辦理離婚的費用從50到300不等,一般根據案件涉及的財產收取。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住宿費、生活費等。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準備的材料有民事訴狀、身份證、結婚證等。跨省辦理離婚的費用在50到300不等,一般按照涉案財產收取。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住宿費、生活費等。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準備的材料有民事訴訟狀、身份證、結婚證等。
跨省辦理離婚費用為每案50元至300元。若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收取額外費用;超過2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0.5%繳納;
當事人向法院繳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員及翻譯人員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工傷補貼等。
案件受理費:每案50-300元。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的,不再另行繳納,超出部分按0.5%繳納。這部分費用由原告預先支付,一般在離婚判決時由雙方承擔。
1.民事申訴。
2、身份證或居住證件復印件。
3、身份證丟失的,應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人口信息復印件。
4、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立案時只需攜帶結婚證即可。提醒您,如果結婚證遺失或無法從被告人手中取出,可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補發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或復印原婚姻登記相關材料并加蓋印章加蓋登記機關公章以備查驗。
5、戶口簿復印件。
6、財產清單復印件。
協議離婚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