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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結婚兩年分手,要求退還11萬元彩禮、三金……法院判了
2023-08-1520:32·法圖索吉
婚姻契約財產糾紛
2021年9月,王某與熊某經媒人介紹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2021年10月,兩人訂婚并同居。2022年2月,兩人按照當地習俗舉行了婚禮。熊某向張某贈送了11萬元的禮物以及黃金、手表、手機等。兩人同居生活中出現矛盾,關系破裂。2023年7月,熊某將王某及其父母訴至西平縣法院五溝營法院,要求被告退還原告全部彩禮,并返還三枚金幣。
劉丹丹法官受案后,及時與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溝通,詳細了解雙方爭議焦點,從情、理、法多個角度耐心講解法理,并結合實際情況,法律權威的剛性與調解的靈活性。引導當事人逐漸敞開心扉,最大程度地消除雙方的對立情緒。庭審當天,審判長劉丹丹連續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幾輪來回反復溝通,雙方先是針鋒相對,隨后情緒趨于穩定。經雙方協商,被告同意返還部分彩禮,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王某將部分彩禮返還給熊某,并在法庭上返還了三枚金幣、手表等物品。
“楓橋式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在履行司法職能過程中繼承和創新“楓橋經驗”、弘揚人民司法優良傳統、立足地方化解矛盾糾紛的綜合體現。結合實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西平法院始終堅持司法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用心、用情、用心辦理每一個案件,辦好看似瑣碎卻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矛盾化解在基層,走一條平衡“法”與“情”的“楓橋之路”。
資料來源:五溝營法院劉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