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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級房屋拆遷補償有哪些要求?關于搬遷,我國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一是收集/搬遷相關的基本法律;如:《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鄉規劃法》等。二是搬遷的相關要求,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目前,全國范圍內還沒有類似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的集體土地拆遷統一要求。集體土地拆遷只有各省制定的相關要求。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等。此外,各省還制定了各級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的具體實施細則。如《揚州市市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市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管理規定》、《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2、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是多少?市場交易價格:指被動搬遷房屋的房地產價格。由具有資質的專業定價機構根據定價目的,遵循定價標準,遵循定價流程,采用適當的方法確定。定價方法,是在綜合分析房地產價格影響因素的基礎上,計算和判斷定價期內房地產業實際價格或價值的活動。商住樓成交平均價格:指同一區域、同一類型的同類型商住樓成交平均價格。由有關部門按季度綜合測算并發布。重置價:是指定價機構在定價期內選擇建筑材料和施工技術,根據定價期內的總需求量,確定與新建升級建筑同等效果的正常價格。定價目標。3、房屋拆遷補償安裝方式有哪些?1、總體規劃管理機構核發土地建設許可證并明確拆遷范圍后,通知房屋拆遷地所在城市的區、縣政府管理機構。2、各區縣委、政府行政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市公安部門對居民戶籍進行管控,終止辦理戶籍證件手續;房屋管理機構、房屋經營公司應當終止房屋交易申請和交換、分產、分割、贈與、分戶等手續;被拆遷企業應當終止房屋建設、結構性作物改造、改造、室內裝修等工程項目;所在地市工商局主管單位終止核發企業營業執照。三、房屋征收與補償單位應當制定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報送市、縣、市人民政府。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做好論證工作,公布征收補償方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建議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四、因舊城區改造需要征收房屋,且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明文規定的,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被征地群眾代表和群眾參加。聽證系統,并根據聽證系統的狀況調整計劃。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湖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關于搬遷事宜的權利和義務,如補償方式、金額、安裝人數、安裝總面積、安裝地址、樓層、拆遷等過渡形式、期限、合同違約責任等應當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