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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出資是指股東在公司設立或者增資時,按照出資協議、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規定,向公司履行出資義務的行為。股東的出資構成公司資產的基礎。
網友咨詢:
如何認定股東是否履行了出資義務以及誰承擔舉證責任?
律師答復:
如實出資是每個股東的義務。出資義務證明須提供出資證明或產權轉讓證明。是否履行出資義務的舉證責任由股東承擔。股東應當提交貨幣出資已全額存入公司賬戶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產權已轉移給公司的證據。股東僅提交出資證明,未履行舉證責任。其關于其已充分履行投資義務的主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師補充道:
股東不履行或者未充分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依法請求其全面履行對公司的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對公司債務中未繳出的資本和利息范圍內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責任。其他債權人就上述責任提出同樣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東撤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向公司返還資金和利息的,協助撤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請求被撤資的股東對撤資利息范圍內無法清償的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協助撤回資金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撤資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同樣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貨幣出資應當全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的銀行賬戶;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產權轉讓手續。
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對已足額、按時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