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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需要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您可以通過本文學到的法律知識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希望對您遇到股東認繳出資時間是否可以變更的問題時有所幫助。
股東認繳出資時間是否可以變更1、股東認繳出資時間是否可以變更
股東認繳出資的時間可以變更,但變更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召開股東大會,并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批準。
因此,變更認購期限是可以的,但必須通過召開股東大會來變更,否則必須按時繳納。
《公司法》第43條
除本法規定外,股東會的討論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通過。投票權。
2、變更股東姓名是否需要出席股東大會?
股東名稱的變更通常意味著股權的變更。公司股權的任何變動均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批準,因此一般需經股東大會表決。
股東轉讓股權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回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所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但是,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第71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轉讓股權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回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所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當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看完上面文章的內容,相信股東認繳出資時間是否可以變更的問題已經得到解答了。當我們在實踐中遇到法律問題時,需要冷靜面對和解決,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如果閱讀以上內容后您的問題沒有得到解答,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