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生活中,當我們遇到一些自己無法處理的事情時,就需要去公安機關立案。辦案人員需要調查案件、組裝手機等,結案需要一定的時間。那么立案后接下來的程序是什么呢?立案和結案有時間限制嗎?對于這些問題,我們就去找法網吧……在生活中,當我們遇到自己無法處理的事情時,就需要去公安機關立案。辦案人員需要對案件進行調查、完成手機等工作,結案需要一定的時間。那么立案后接下來的程序是什么呢?立案和結案有時間限制嗎?針對這些問題,法網小編將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立案后下一步程序是什么?
立案后的下一步是調查。刑事訴訟主要包括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五個階段。
1.立案,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檢舉、控告、舉報、移送犯罪分子等材料進行審查,認定是否存在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是否移送偵查或者刑事立案。審判訴訟活動;
偵查,是指特定司法機關依法采取的收集、查明、確認犯罪、抓捕犯罪分子的專項偵查工作及相關強制措施;
3、起訴分為公訴和自訴兩種;
4.審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辯雙方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審理、審理按照規定提起訴訟請求的刑事案件的訴訟活動。法律;
五、執行,是指刑事執行機關為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定的內容而進行的活動。在我國,刑事執行的主體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
2、立案、結案有時間限制嗎?
派出所辦理案件有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天。接警、受理報案、立案、調查取證、通報、作出處罰決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處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情節嚴重、復雜的,經上級公安機關許可,可以延長三十日。作出判決查明案件事實的期間,不計入治安案件的偵破期限。
但在相關法律規定中,對于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的結案期限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根據具體案件情況而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經相應批準可以延長調查期限,最長可達5個月以上;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件情節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鑒定查明案件事實的期間不計算在案件辦案期限內。
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9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情節嚴重、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鑒定查明案件事實的期限不計算在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內。
公安機關辦理案件的期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但案件較為復雜的,經批準可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