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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對外發表聲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對外發表聲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是訴訟代理人,律師在庭審中是否‘臨時變卦‘’不取決于自己’了,而取決于委托人。特殊情況下,律師在庭審中‘’臨時變卦‘’,一定是是基于訴訟經驗做出的有利于委托人的決定。
我是法眼掃描,執業28年的資深律師,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你舉例的情況不存在
題主舉例說,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為一罪大惡極的人進行辯護,猛然覺著不應該進行辯護,然后臨時變卦,并放棄辯護。
這種情況根本就不會生發。就算是殺人犯、強奸犯、再惡心的罪犯,都有權獲得律師幫助,最高法院有一個計劃,要在全國推廣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即每個刑事案件都要有律師辯護,哪怕這個犯罪嫌疑人沒錢,國家也要提供法律援助,為其辯護。
因此,題主所舉例的情況是絕對不會發生的,而且律師職業道德,也不允許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了,這個律師在行業內就完蛋了。
其次,律師在法庭上的臨時變卦當然會有的
這種情況法眼掃描就做過臨時變卦的事情。
法眼掃描辦理的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實際施工人起訴我的當事人和分包商,要求作為共同被告,對其工程款承擔支付責任。但該訴請一審法院只判決分包商承擔責任,駁回了對我方當事人的訴請;分包商和實際施工人都上訴后,省高院發回重審,重審開庭當天,原告變更我方當事人對分包商的支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而我們之前一直在準備的思路和證據都是我方和分包商不是共同體,不應該承擔共同支付責任;那原告變化,我方是不是要臨時變卦?
肯定的呀,甚至一些證據都不能再用了,一些法律依據也不能再說了,必須變化。
第三,也有律師在法庭上根據突發事件,臨時變卦的
有的時候,雙方會有證人出庭,雙方律師在交叉盤問證人的時候,證人有時候會說出對案件有重大影響的事實,這個時候律師就要及時抓住對自己有利的機會,立馬向法庭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觀點。
總之,律師隨機應變是一種能力,只有隨時抓住對自己一方有利的證據和機會,才能最大限度維護委托人的利益。
律師在法庭上能否臨時變卦?
律師假如在法庭上發現重大問題,是可以根據案件情況改變原先制定的辯護方案,做臨時決定,也應該屬于“隨機應變”,隨機應變作為一名辯護人是應該具備的素質。假如說,在法庭臨時放棄辯護,律師就應該看看有沒有放棄辯護的理由,否則是不能隨隨便便放棄辯護的。這是對工作的一種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律師的職責。(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這個問題比較籠統。變卦的是訴訟請求,還是事實陳述?下面我來回答:
一,關于事實,絕對不能出現前后矛盾的陳述。也就是說,關于事實部分,前后要一致。比如賣房子的問題,配偶一開始陳述說完全不知情,最后變更說當時在場。這樣就會給法官一個非常不好的印象,你這個人不誠信,由此,我有理由相信你說的其他話也不真實。在那一刻,法官內心的天平已經開始傾斜了。
二,關于訴訟請求,可以根據庭審情況進行調整。
如果法官已經向當事人或律師釋明這個請求,不是本案的審理范圍,可以另案主張。這個時候,肯定要變更主張或者撤回該部分請求。再如,涉及違約金的數額,如果法官也明確表示了不可能支持那么多,也可以適當調整降低,否則判決支持不了的話,就要損失很多訴訟費。
當然,無論怎么變更,都要和當事人充分溝通,不能超越當事人的意思。如果當事人不出庭,要事先和當事人溝通好可能出現的情況,并得到書面授權。
總之,打官司是很專業的一件事,不是你咨詢完律師覺得簡單就可以自己處理。打官司,從委托律師那一刻起,如何準備證據,如何陳述,如何辯論,如何寫起訴狀,都關系到案件走向。法庭辯論更是瞬間轉化的事情,有的時候抓住對方的陳述或證據,就成為自己一方獲勝的助攻。請個好律師,真的很重要。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對外發表聲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對外發表聲明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