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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上海律師通過本文,主要是介紹什么是使用權房、公租房承租權以及公租房拆遷補償的分配問題。
首先,上海使用權房是什么?
從字面上我們可以看出,所謂使用權房,也就是只有使用權,但是沒有所有權的房產,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公房。例如上海的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等。它與產權房最大的區別,除了沒有產權,還有就是它的價格遠遠低于商品房。
其次,上海使用權房的承租權
之前,上海律師咨詢接到不少關于使用權房繼承的法律問題咨詢。大多數人還是不知道,上海使用權房能不能夠繼承這個問題。上海房產律師的回答是:使用權房不能夠作為遺產繼承。前面我們講到,因為上海使用權房我們是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的,也就是說使用權房并不屬于個人財產,所以不能夠按照繼承法依法繼承。
那房產不能繼承,如果承租人死亡,房子就應該被收回嗎?
上海房產繼承律師:因為使用權房大多是福利房,或者是國家扶助的,所以房產一般不能夠輕易收回。如果使用權人(承租人)死亡,那么同住人有優先繼續承租的權利。而對于繼續承租的,就涉及到同住人具體情況,上海律師在此就不在細說。
最后,使用權房拆遷補償款應該怎么分配?
上海征地拆遷律師回答:使用權房拆遷補償款,原則上一般是平均分配。但是也有例外,一下情況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屬于年老體弱,缺乏經濟來來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補償款,無法見得房屋保證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
3、對公租房內居住的未成年人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
上海律師:關于對于使用權房是什么、使用權房承租權及拆遷補償的問題遠遠不是一篇文章能夠詳細的敘述完的,如果你對于上海使用權房的繼承、拆遷以及使用權房的買賣有其他的疑惑,可以隨時到少找上海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