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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第一次申請的駕照有效期只有6年。6年有效期屆滿后,駕駛人需要申請換領10年有效期的駕駛執照。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司機對于如何申請換證并不是很清楚。那么,今天我們就來和大家聊聊這個法律問題。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屆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頒發地或者頒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領駕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件及憑證: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證明材料縣級或者軍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身體條件。”
由此可見,駕駛人申請換領駕駛證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駕駛人需要換領駕駛證的,應當在駕駛證到期前90天內向車管所提出申請。
2、駕駛人申請換領駕駛證,應當向駕駛證頒發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如果駕駛人不在駕駛證頒發地,而是在外地,也可以到當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領駕駛證。
3、申請換發駕駛證時,駕駛人需向車管所提供駕駛人身份證、駕駛證以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體檢報告。
4、駕駛人申請換領駕駛證時,還需向車管所提供駕駛人近期免冠照片,以便補辦新駕駛證時使用。
此外,《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七項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車輛管理所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未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后一年以上。已證明。”
因此,駕駛人必須在駕駛證到期前后及時申請換領駕駛證。否則,駕駛證有效期滿一年以上未換領駕駛證的,車管所將吊銷駕駛證。
屆時,如果駕駛人未能及時申請恢復駕駛資格,則必須重新取得駕駛執照后才能繼續駕駛。否則,將構成無證駕駛,并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