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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樊律師團隊分析的很細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樊律師團隊分析的很細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你要弄清楚你所說的“立案”到底是什么,一般情況下你們雙方都沒有傷勢鑒定的情況下是不會立案的,只是前期的受案。如果你們有任何一方或兩方傷勢鑒定為輕傷(鼻梁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骨折兩處以上),那么派出所就必須立案(刑事案件)進行調(diào)查處理,不允許調(diào)解了(到檢察院階段反而有可能組織調(diào)解)。所以,你們想自己調(diào)解的,先答復派出所不需要進行傷勢鑒定。另:鼻梁骨骨折,如果移位了去醫(yī)院矯正就行,沒移位不需要矯正。你去醫(yī)院做手術(費用1萬上下)和不做手術的效果一樣的,不手術(沒移位或已經(jīng)矯正)過段時間也會好回去的,注意修養(yǎng)就行。
回答很全面了吧,不謝[呲牙]
派出所應該是受案了,尚未立案,立案是指立為刑事案件,告知你們?nèi)プ鰝殍b定,這是公安機關法定義務,其目的是由鑒定機構出具《人體損傷鑒定意見》,一般鑒定意見有三種,相應的處理結果也不同,具體如下:1、構成輕微傷,以治安案件辦理,可以作行政處罰;2、構成輕傷,會立為故意傷害罪(刑事案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構成重傷,會立為故意傷害罪(刑事案件),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你們雙方已經(jīng)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互相諒解,那么派出所告知你們?nèi)プ鰝殍b定時,你們可以明確表態(tài)不愿去做傷情鑒定,派出所會制作告知筆錄,并把你們的意見記錄在案,讓你們簽名捺印,這樣責任就不在派出所了,否則怕你們將來舉報民警不作為。如果沒有《人體損傷鑒定意見》,那么派出所就沒有立案依據(jù),就不能立為刑事案件,也不會追究你們的刑事責任,以治安案件結案即可。明白了嗎?
第一,根據(jù)你的陳述,派出所目前屬于受理你們的案件并不是立案,在調(diào)查階段。因為目前還未做傷情鑒定,在沒有正式傷情鑒定報告出來前,你們雙方是否都構成故意傷害罪目前不確定,無法立案,萬一步構成,可能是治安事件。所以公安機關不會刑事立案。
第二,按照公安機關處理案件的流程,傷情鑒定肯定是要做的,所以如果你們雙方都不想被追究刑事責任,建議盡快達成和解,然后和公安溝通,盡量不在做傷情鑒定,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情節(jié)輕微,雙方都達成和解的話,可以做撤案處理。同時要注意你們是輕傷還是重傷,輕傷和重傷又分別有輕傷一級,二級,重傷一級,重傷二級。
第三,在雙方都構成輕傷的情況下,鑒于各方當事人及當事人家屬人多口雜,大多數(shù)情況下會因為賠償,情緒等綜合因素達不成刑事和解。公安機關就會立案,走程序,一單程序開始,想撤案很難,針對這種情況要三思而后行。
第四,刑事程序不同于民事程序,一旦啟動有可能雙方面臨牢獄之災。無論是判幾個月還是幾年,人生就會有故意犯罪的檔案記載,對個人或者子女可能會產(chǎn)生不利影響,不要為了所謂的一口氣葬送了自己和子女的前程,那些鼓動者的話更不能聽。
第五,因為你的案情我不清楚,所以無法做更加詳細有針對性的解答,建議你下次問時可以說的更詳細點,這樣才能更好的幫你。
我是樊律師,關注我,給你更有效的解答,為你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
可以不去,但你的理解有問題,我來幫你分一下具體情況:
一、關于立案的問題
你說派出所已經(jīng)立案了,有兩處理解錯誤,一是派出所實際上并沒有立案,他只是受理了你的案件,并沒有正式立案。因為派出所受理你的案件,他需要審查你是否符合立案條件,是否屬于他的管轄范圍。如果不是他的管轄范圍或者不符合立案條件,他是不會立案的。我相信,他也沒有給你出具立案決定書。二是派出所沒有立案的權限,他只是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他需要以分居的名義立案。
二、立案的條件
因為你們兩個打架斗毆了,鼻骨已經(jīng)骨折了,屬于傷害案件。按照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需要進行司法鑒定,達到輕傷了,才符合立案的標準,才符合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才能夠以故意傷害罪進行立案偵查。當然,故意傷害罪屬于公訴案件,如果立案,就按照司法程序往下走,一直到判決生效。
三、我的建議
既然你們想私下和解,不想走司法程序,那你們千萬不能做司法鑒定,如果司法鑒定為輕傷以上,就達到了立案的條件,公安機關就會以故意傷害罪進行立案偵查,到那個時候就進入司法程序了,就不是某個人能左右的了。你們可以私下簽署一個和解賠償協(xié)議,拒絕司法鑒定的說明,交到派出所,如果派出所需要參與和解,那就在派出所的見證下再簽一個和解賠償協(xié)議,就可以了,派出所就可以用這個協(xié)議結案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樊律師團隊分析的很細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樊律師團隊分析的很細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