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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債務和債務類型有什么區別?
各類債務是指標的物不特定但可以特定的債務。現實生活中,銷售、消費貸款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對象為標的物。例如,合同約定債務人向債權人交付一定數量、某一品牌、規格的自行車、一定數量、某一品種的大米等,這些都屬于債務類型。階級債是中國民法的重要研究對象。
根據債務標的物屬性的不同,債務可分為特定債務和類型債務。以特定客體為標的物的債務稱為特定債務,以實物為客體的債務稱為類型債務。前者在債務發生時標的物已明確;后者,債務成立時標的物尚未明確甚至存在,當事人僅就標的物的種類、數量、質量、規格或者型號等達成一致。
區分特定債務與債務類型的意義在于:第一,對于特定債務,除非債務履行前標的物已經滅失,否則債務人不得以其他標的物履行,但不存在這個問題債務類型;其次,在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下,特定債務標的物的所有權可以在債務成立時轉移,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也隨之轉移,而該標的物的所有權則相應轉移。特定債務的標的物和意外損失的風險自動轉移。交付后即開始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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